姊姊被性侵 小四弟說給老師聽
更新日期:2009/05/27 04:09
〔記者陳界良/苗栗報導〕苗栗縣江姓男子見友人不在家,竟性侵友人的國小六年級女兒,被害人國小四年級的弟弟在學校上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時,將姊姊被性侵的事說出來,才讓性侵案曝光,苗栗地檢署昨天將江嫌起訴。
檢警調查,江嫌的友人與妻子離異,獨自撫養國小六年級、四年級的女兒與兒子。去年11月間,江嫌前往友人住處,見友人不在家,屋內只有兩個小孩,竟強脫女孩的褲子,性侵害得逞,過程被弟弟看到。
姊弟的爸爸忙於工作,經常不在家,事後兩人也未告訴爸爸。2天後,弟弟在學校上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聽老師講述案例時,才說溜嘴指出他姊姊也被性侵過。老師聽了嚇一跳,叫他不要亂講話,放學後將他與姊姊留下問清楚。
學校老師隨即通報教育處等相關單位追查,姊弟倆的爸爸獲悉後也報請警方偵辦。江嫌僅承認經常前往友人的住處,否認犯案。但被害人與弟弟指證歷歷,醫院的驗傷診斷書也證明被害人的處女膜有陳舊性裂傷。
被害人來自單親家庭,家境狀況不佳,還被父親友人性侵,檢察官對這對懵懂的小姊弟深表同情,昨天偵結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江嫌起訴,且江嫌在96年間曾因案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請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