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

家電回收再收錢 民眾被剝二層皮

家電回收再收錢 民眾被剝二層皮

更新日期:2009/06/05 15:55

民眾在購買家電用品時,價格已經包括日後的回收處理費用,但卻有民眾購買大型家電,額外要負運費,舊了要回收還得再負擔處理費,消基會痛批廠商把消費者扒兩層皮!


  大賣場裡頭販售的家電新品看來又新又好用,大型家電想搬回家,除非你有大卡車自己載,不然都得付運費。而東西用久了總有壞掉的一天,想響應環保,請人家來回收,居然還得自己再付錢,聰明的消費者感覺自己被扒了兩層皮。


  環保署早有規定,消基會也發現,一般家電價格已經包含了回收處理費用,要消費者再付錢,根本不合理,而目前經銷商大多沒有回收,通路商回收也有條件!民眾響應環保,其實還有200到600元的獎勵金可以拿,消基會提醒,民眾可以選擇環保署推薦合格的十家處理商,進行回收。(記者魏台復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