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任區長名單 內政部拒公布
更新日期:2010/01/20 04:11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內政部宣稱符合轉任改制後區長資格的現任鄉鎮市長僅五十六人,但卻拒絕提供這五十六人名單。內政部昨表示,這是地方政府所提報的,內政部尚未逐一過濾,不方便對外提供。
內政部僅願提供這五十六人的黨籍資料,分別是國民黨廿八人、民進黨九人、無黨籍十九人。
對五十六人的具體名單,內政部表示,目前僅請北、中、南、高等四縣政府提報人數,內政部尚未過濾,在十二月二十四日任滿前,內政部會就所有鄉鎮市長逐一清查,但因採負面表列方式,如果隨意將地方政府提供的資料對外公開,等於是內政部幫地方政府背書,對一百零八個鄉鎮市長來說,不盡公平。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強調,轉任區長,宜就地派任,因為由鄉鎮市長直接轉任區長,是過渡的做法,雖然法條未硬性規定須在原鄉鎮市轉任區長,但修法原意就是希望鄉鎮市長轉任區長後,能夠熟悉該地的民情與建設。
簡太郎表示,扣除鄉鎮市長轉任區長外,其餘區長由直轄市長依法官派,須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原住民區就要派任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