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山頭水庫污染案 監院接手調查
更新日期:2010/02/05 00:07 胡慕情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環保團體日前披露烏山頭水庫水源區監測井含超量的重金屬砷,要求相關政府單位處理卻無回應。4日環團北上召開記者會請求環保署出面說明卻遭拒;環團轉向監察院陳情,由監委錢林慧君受理,將在近日召開諮詢會議討論此案。
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與台南東山鄉嶺南村民長期監督永揚掩埋場開發案,因為垃圾掩埋場址鄰近烏山頭水庫,居民反對進駐。但永揚公司環評書涉及偽造重要判斷資訊卻過關,已由檢方起訴進入司法程序。
此外,為證明垃圾掩埋場萬一營運後的污水下滲,可能透過斷層泉而一路流向烏山頭水庫,環團也自掏腰包鑿井監測。
日前環署為釐清爭議,舉辦專家會議討論,赫然發現由環署以標準檢驗方法檢驗環團鑿的監測井中,含有重金屬砷。
環署驗出砷 硬不認帳
由於砷等有機物屬事業廢棄物產生的物質,環團質疑永揚公司已偷埋垃圾,要求環署、自來水公司等單位清查污染源,但環署在3日晚間發出新聞稿指責環團不該在「檢測數據未經專家會議討論前,以不正確的研判與論述,散佈恐慌」,並拒絕出席記者會。
環署表示,「水庫受污染是否形成危機,應看民眾飲用水質是否符合飲用水標準而定」;環署並說,即便水庫水源有少量污染物質,只要經過淨水場也都可處理至合乎飲用標準。自來水公司也表示,最近一次檢測烏山頭水庫的源水(未處理)與清水(經處理)都符合標準。
但陳椒華說,即便目前檢測符合標準,「環署自己做出的檢驗,確實含砷」是不爭事實,基於保護水源,主管機關本就有責任向社會大眾釐清疑慮。且受污染的監測井的砷值達每公升0.056毫克(mg/L),已超出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飲用水水源水質最大限值為砷不得超過0.05 mg/L,監測井砷值明顯超標。
監測井恐污染水庫
環團擔心,測井水位高程超過80公尺,烏山頭水庫大部份區域水位高程僅約60公尺,「水往低處流,難保監測井地下水污染物不會流到水庫」。
台大醫師許立民表示,監測井中的砷、甲苯等物質都是致癌物,短期也許傷害不大,但長期會造成皮膚癌、膀胱癌與胎兒受損等影響,環署不能不慎。錢林慧君除贊同環團看法,並說「以日本為例,不可能出現水源區有垃圾掩埋場這種事」,將擇日請環團與環署對談,以釐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