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上市民大道 違規重罰4200
更新日期:
2010/03/03 19:20謝孟潔
不到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千萬可別上高架道路!上午11 點多,一輛掛著白色車牌的機車,騎上了市民大道上,但騎士違法的不只這一點,腳踏板上也堆滿物品,影響行駛,甚至任意變換車道,在車陣裡穿梭相當危險;交 通大隊表示,這名騎士騎上市民大道已經違法,最高可罰1800元,加上他跨越車道行駛、超載,總共得吃上4200的罰單。
中午11點多,市 民大道西往東的環河北路匝道,出現了不該出現的機車,掛著白色車牌,顯然和550C.C.以上的紅車牌不一樣,踏板上的物品更超過機車寬度,緊跟在貨車後 慢慢往上騎,回頭望了望,似乎發現整條路上,只有他老兄是皮包鐵,急著往外切找出口,卻忘了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超迅速,突然間他加快速度,就算在車子裡, 也能聽到他用力催油門。
彷彿比賽般,他不斷超越其他小轎車,不一會兒,新生南路的匝道到了,但想都沒想他直直往前騎,速度更快、動作更敏 捷,一下子往右彎、一下子往左彎,穿梭車輛間,對準光復南路的匝道,他加速往前,消失在車陣裡。
機車騎上市民大道,躲開紅綠燈,短短5分 鐘,就從環河北路到光復南,同樣的起點,要是走一般道路,可得多花上15分鐘,是要省時間嗎?把影片送到交通大隊一看,違規事項足足3大項。北市交大執法 組長唐國強:「從他的白色車牌看就可以看出來,他不是屬於大型重型機車,只有550C.C.機車,才能上高架橋。」
換句話說,普通機車一上 了市民大道,就被依不遵守號誌標線指示罰1800,加上他任意變換車道,也要吃上1800元罰單,更何況車上東西一大堆,再多罰600元,加一加得要被罰 4200元,不管是省時間還是誤把高架當平面,怎麼算都划不來,駕駛人可得多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