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台灣燈會煙火傷人事件相關單位承諾全額賠償

台灣燈會煙火傷人事件相關單位承諾全額賠償

更新日期:2010/03/03 18:35

台灣燈會煙火意外,造成33人受傷,目前仍有五人住院觀察,交通部觀光局長賴瑟珍和嘉義市長黃敏惠今天下午再度鞠躬道歉。 兩人表示,會負起後續照護和賠償責任,受傷民眾將可領到工作損失等賠償費,以及最多200萬元人體傷害賠償。

〔龐清廉報導〕

   台灣燈會煙火傷人意外發生後,交通部觀光局與嘉義市政府立即組成應變處理小組,提供傷患家屬必要協助及照護,同時著手後續理賠事宜。

   交通部觀光局長賴瑟珍指出,這幾天相關單位除派員常駐在醫院內,協助家屬照顧傷患外,也遠赴住在其它縣市,探視已經返家的傷者狀況,致贈慰問金,表達政府 關心與歉意。

  有關後續賠償問題,煙火承包廠商承諾會付起所有責任,而嘉義市政府和觀光局與投保的兩家保險公司,在召開理賠處理會議會 後,協議由台灣產物保險公司擔任單一窗口。

  保險公司人員表示,這次在煙火意外中受傷的民眾,所有醫藥費用以實支付方式理賠;工作損失和 衣物或眼鏡等財損,由傷者提出合理證明後,也會一併理賠。 至於,外界所關心的精神賠償,觀光局則表示會視狀況予以考慮。

  受傷民眾理賠 事宜,保險公司即日起開始與傷者連繫,受傷民眾的人體傷害賠償和財損賠償,最高都是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