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情婦求去 僱人發淫照公幹

情婦求去 僱人發淫照公幹

更新日期:2010/07/16 04: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愛不到她,毀了她,讓不雅照傳遍街坊!曾是徵信社員工的羅根旺不滿鄭姓情婦疏遠,偷拍2人320張性愛照片,定格翻拍放大,附上短信大罵「妓女、公田」,寄給她的丈夫、母親、婆婆、新老闆,再將情色匿名信列印成100多份傳單,僱工讀生塞爆鄰居信箱!

士林地檢署昨將56歲嫌犯羅根旺,依妨害秘密、加重誹謗、妨害風化、散布猥褻物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指出,偵辦期間,婆家無法諒解媳婦,堅持要兒「休妻」,如今夫妻已協議離婚,鄭女搬回娘家,心情非常低落;偵訊時她邊哭邊答,羅某稱願賠30萬和解,但她只要求羅某當庭道歉,羅某不肯,才決定告到底。

起訴書指出,96年4、5月間,有婦之夫羅根旺在北市林森北路個人按摩工作室消費,認識與丈夫感情不睦、負氣離家的38歲鄭姓按摩女,發展為婚外情,羅根旺多次用手提包偽裝的針孔攝影機,偷拍2人性愛影片。

婚外情持續至去年4月,鄭女有意與丈夫重修舊好,7月底至10月初,羅某展開報復行動,翻拍性愛影片,列印成A4尺寸信件,並附上短信指責鄭女「拋家棄子當妓女、瞞著老公用下半身賺錢、好淫蕩」。

由於照片僅有鄭女臉部特寫,鄭女不知照片哪來,報警查辦,檢警鎖定羅某,起獲數位相機,記憶卡,但已找不到影片原始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