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姦殺國中女逃10年 死刑

姦殺國中女逃10年 死刑

更新日期:2010/08/12 04: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10年前,運將曹添壽姦殺13歲國中女學生案,基隆地院開2次庭即判處曹某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認為,曹某姦殺國中生的手法兇殘,泯滅人性,且犯後不知悔改,又再犯其他性侵案,毫無悔意,罪大惡極,人神共憤。
審理時,曹添壽坦承所有犯行,表示「我罪該萬死,我覺得自己太可惡,我真的很想早一點死掉。」雖然被害女學生已殞命10年,但被害人家屬在法院旁聽席上仍不時哭泣,被問及對本案有何意見時,女學生母親憂傷地說「不要再讓曹添壽回到社會危害其他人了 」。
今年3月,檢、警從曹嫌犯下的另起性侵案中,比對出與懸宕10年的國中女學生性侵命案兇嫌DNA吻合。6月21日,基隆地院進行準備程序後,8月9日開庭,隔日即宣判,判處曹添壽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曹添壽89年9月11日開著車,攜帶膠布,四處找尋性侵對象,當晚6時許,在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二路搭載13歲就讀百福國中的女學生返家。曹嫌在女學生上車後將車門上鎖,將車停在長安街新台五線陸橋下,迅速跨到後座,取出預先放在手煞車旁的膠布,纏繞女學生的嘴巴,再以雙手掐住她的頸部,直到她無力抵抗再性侵。曹嫌得逞後,發現忘了遮掩營業小客車的執業登記證,擔心女學生記住他的身分,於是勒昏女學生,再以膠布纏繞其口、鼻棄屍,棄屍時,曹嫌抓著女學生的腳,拖行遺體,任憑女學生的頭、臉在地面摩擦,手段兇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