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性侵還欲滅口 一審重判23年

性侵還欲滅口 一審重判23年

更新日期:2010/09/07 17:01
原在新竹縣擔任工地保全主任的男子詹良彬,因為今年年初性侵並殺人未遂被逮捕到案,地方法院6日審理終結終結,將其依強制性交、殺人未遂等多項罪名,判處23年有期徒刑。
這起性侵案,審判法官認為兇嫌帶凶器強制性交,將被害人綑綁妨礙自由,甚至企圖將被害人丟至大排水溝殺人滅口,因此重判被告23年有期徒刑,案發8個月後,工地已經蓋好,性侵的被告不但要吃上官司,甚至早已經丟了優渥的工作。
事情發生在一月初,一名計程車司機經過新莊大排水溝時,看到有人抱著大型垃圾袋,準備往大排丟,袋子裡卻傳出救命聲,運將趕緊猛按喇叭,阻止詹姓男子的惡行。
這起駭人聽聞的性侵案,詹姓被告換來23年的重刑,但對被害女子造成的傷害,已經難以抹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