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委黃顯洲被「仙人跳」強盜案將設局的女子詹惠華以及游洪贊分別判處7年6月及6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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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顯洲仙人跳案 詹女判7年半
黃顯洲走出仙人跳陰影,目前從事建築業。(資料照,記者陳品竹攝)
游洪贊判刑6年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前立委黃顯洲被「仙人跳」強盜案,最高法院昨天上午宣判,將設局的女子詹惠華以及游洪贊分別判處7年6月及6年徒刑定讞。
被告詹惠華由於與弟弟沈迷賭博電玩,金錢花費一空,決定設局強盜時任立委的黃顯洲,並請游洪贊協助,游某一度勸阻,但詹女仍執意下手。
性愛派對惹風波
90年12月26日,詹女預訂凱悅大飯店「2526」房,找來2名中國籍應召女子,開性愛派對。隔日凌晨,黃顯洲抵達,詹女拿酒與搖頭丸讓黃某食用,黃某與2名應召女子共舞纏綿,全身赤裸,再服下2顆不明的淡藍色藥物,陷入心神喪失狀態。
2名應召女子先行離去,游洪贊提著旅行箱進入房間,取出膠帶綑綁黃顯洲,當黃某醒來,游某揚言黃某強暴其女兒,已拍下照片,要告黃某,讓黃某政治生命完蛋,須拿錢來解決,隨後與詹女拿走黃某的提款卡。
雙方為了多少錢陷入冗長的談判,最後黃某只答應30萬元,詹女、游某離開時,還將黃某衣褲鎖在保險箱內,走出飯店,再打電話給全身赤裸的黃某,告知保險箱號碼;2人並以黃某的提款卡,領走80萬元。
法院︰詹女為主謀
法院基於詹女為主謀,卻仍狡辯否認,不知悔改,決定判處7年6月,而游洪贊為污點證人,也依其供述明確,檢警才順利掌握全案,決定判處6年。

黃顯洲疑遭綁架強盜案 逮捕詹富順 追緝主嫌詹惠華

立委黃顯洲凱悅飯店疑遭綁架、強盜案,警方專案小組昨日逮捕涉案男子詹富順到案,供稱他與胞姐詹惠華及一男二女共同犯下該案,自己只負責看守人質,案後分得三千元贓款;至於為何強盜黃顯洲,則推說並不知情。專案小組訊後將詹依強盜罪嫌移送,並積極追緝主嫌詹惠華等人到案中。

「林安」詹惠華,昨天晚間透過律師表示,她與黃顯洲是交往二年的男女朋友,黃於去年底選立委時向她借了一百萬元競選經費,去年十二月廿六日約黃到凱悅飯店,就是要談這筆債務問題,根本不是黃事後聲稱迷魂劫財,她將會出面向警方說明整件事情的真相。

偵辦黃顯洲遭強盜案的專案小組查出,涉及本案的主嫌「林安」是廿九歲女子詹惠華的化名,昨天凌晨趕往北市中山北路一段住處及萬華區環河南路其母住處查緝,都查無所獲。不過,根據電話通聯資料分析,循線在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出租套房內,順利查獲該案共犯詹富順(廿七歲)到案。

警方指出,詹富順正是主嫌詹惠華的胞弟,自幼患有腦性麻痺,手腳動作不協調,但頭腦仍清晰,由於身患宿疾,平日無固定職業,靠胞姐詹惠華的照顧過活。警方也從側面查知,詹富順疑充當應召站人頭老公,名下娶有一位大陸妻子,但目前因案遭北市萬華分局留置。

詹嫌落網時否認涉案,供稱廿六日晚間是接到胞姐電話前往凱悅飯店咖啡廳吃飯,吃完就離開飯店回家睡覺,根本沒有在飯店看到黃顯洲。直到警方提示飯店錄影帶後,詹嫌才坦承涉及該案。

詹富順供稱,他在廿六日近午夜時分,接到胞姐詹惠華電話要他前往凱悅飯店二五二六號房間見面。抵達時,胞姐與一名頭髮花白、年約六十餘歲綽號「跛腳」的男子和二名年輕女子在場,另有一名男子昏睡在床上,他就近一看,才知道床上男子竟是黃顯洲。

詹嫌說,胞姐並未告訴他為何迷昏黃顯洲的原因,也沒有交代他要做什麼事,他只在現場看守人質而已。在黃顯洲第一次醒轉時,他見黃雙手因綑綁疼痛不已,還替黃拆下膠帶,並由胞姐替黃上藥。詹嫌稱,該案是由胞姐等人主導,從頭到尾他只是聽命行事而已,事後胞姐曾給他三千元做代價。

警方指出,詹富順的說詞仍有所保留,將進一步調查釐清。另主嫌詹惠華案後電話即告中斷,也未與家人聯絡,警方現全面追緝她及共犯中。

【張企群/台北報導 】 2002.01.04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