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搶學姐同志男友 14歲女生遭性虐

搶學姐同志男友 14歲女生遭性虐

更新日期:2011/02/23 16:52
五年前,北市一名14歲的國中女生,被學姊懷疑搶走同性男友,把她拖到國小司令台上性侵,還強拍裸照,威脅她不准說,最高法院認為兩名學姐手段兇殘,各判了四年兩個月,以及三年八個月定讞。
手腕上四條抓痕清晰可見,不僅手臂一整片黑青,就連臉上也有多處傷痕,這個小女生被性侵的時候才十四歲,五年前學姊懷疑她搶走同性男友,被三個學姊集體圍毆、性侵。
打 人的學姊,在學校功課很好,爸爸還是訓導主任,讓被害人嚇得連課都不敢上。事隔五年,被害人還是忘不了心理陰影,雖然打人的學姊,在犯案時都還沒有成年, 但是最高法院認為她們手段殘忍,讓被害人留下了永久的心理陰影,決定撤銷一審緩刑的判決,重判兩個動手性侵的學姊,四年兩個月跟三年八個月,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