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屋竊佔國有地 黃騰寬公訴
更新日期:
2011/02/25 00:07【記者蔡榮宗/投縣報導】
船屋業者黃騰寬擁有七座船屋,數量最多,且於網路設置網站攬客住宿,其竊佔屬於國有土地之日月潭潭面,並藉此營利之犯行至為明確,迄今仍未自行拆除或報請拆除,嚴重破壞日月潭景觀、環境,視公權力於無物,惡性至為重大,承辦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以一罪一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南 投地檢署朱檢察長於九十九年十二月廿四日率全體檢察官勘查日月潭船屋,發現多數都已違法改建、擴建,其中有非法經營民宿、餐飲或水上遊憩活動者,對於國家 級風景區日月潭之景觀、環境造成莫大破壞。朱檢察長有感於日月潭為國際觀光景點,是南投縣發展觀光的命脈,船屋業者應以大局為重,主動拆除違法船屋,以平 和方式換取緩起訴處分。
對於尚未經偵查終結之其他船屋所有人,因各單位公告拆除期限不同,日月潭船屋拆除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拆除最後期限為三月卅一日。
南 投地檢署朱檢察長於九十九年十二月廿四日率全體檢察官勘查日月潭船屋,發現多數都已違法改建、擴建,其中有非法經營民宿、餐飲或水上遊憩活動者,對於國家 級風景區日月潭之景觀、環境造成莫大破壞。朱檢察長有感於日月潭為國際觀光景點,是南投縣發展觀光的命脈,船屋業者應以大局為重,主動拆除違法船屋,以平 和方式換取緩起訴處分。
對於尚未經偵查終結之其他船屋所有人,因各單位公告拆除期限不同,日月潭船屋拆除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拆除最後期限為三月卅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