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

校方幫狼師保密 狼爪再襲11女童

校方幫狼師保密 狼爪再襲11女童

更新日期:2011/06/2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保密協定竟成為狼師護身符!
嘉縣某國小黃姓主任去年涉嫌猥褻女童,付鉅款和解了事,參與處理人員並簽下保密切結書,由於事件未走漏,半年來竟又有十一名女童慘遭狼爪,家長抨擊若不是當初姑息,傷害就不會擴大。
據指出,已婚的黃某疑有戀童癖傾向,指導女學生運動時,常有不當的肢體接觸,毛手毛腳在學校已傳聞一段時間,去年底有女學生不勝其「擾」,挺身而出舉發,事件曝光後,經地方人士及校方居中協調處理,最終以六十萬元達成和解,相關人員並簽署保密協定,不得對外洩漏任何訊息。
另經涉案人苦苦哀求,校方評估後,決定給予悔過自新的機會,僅記大過一次,並報請縣府教育處及教育部核備。
沒想到,一念之仁,加上保密協定,校方又未適當隔絕他與女學生肢體碰觸的機會,黃某並未記取教訓,甚至變本加厲到肆無忌憚的地步。
五月間,該校女老師發現兩名女學生神情有異,主動了解,得知兩人因長期被黃某猥褻、性騷擾,心生恐懼,校方這時才驚覺事態嚴重,深入調查,赫然發現被害的女學生涵蓋四、五、六年級,共有十一人。
據了解,涉案人每每藉口指導學生運動,以手掌及手肘碰觸、撫摸女學生胸部及私處等敏感部位,被害人懾於主任威嚴、不敢反抗,致黃某食髓知味,一再犯案,案情才會如雪球般擴大。
校方調查後,漏夜和被害女學生家長召開協調會,黃某雖矢口否認,但被害女學生指證歷歷,校方過濾雙方說詞,初步認定黃某有對女學生性騷擾之嫌,除應家長要求立即停聘,召開教評會進行解聘法定程序外,並主動移送司法偵辦。
雖然被害女學生家長希望風波平息,讓孩子早日走出性騷擾的陰影,但部分親友忿忿不平,抨擊當初如果拿出公權力,如今就不至於又有十一名女童心靈受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