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網購玩具誆廠商未交貨 男緩刑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0日電)廖姓男子上網訂購新台幣1萬多元的玩具,待貨送至,他挖出玩具再黏回紙箱,稱廠商沒將玩具放入,要求退費得逞。台灣高等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並給予緩刑3年確定。
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30歲的廖姓男子於民國98年11月底,用妻子名義在購物網站上向一家玩具公司訂購價值1萬多元的「超合金魂GX-46」、「(初回特典)SDX光之聖龍騎士鋼彈」玩具,並用妻子信用卡結帳。
廖男收到包裹後,將玩具挖出、塞入許多白紙並黏回紙箱,隨後向玩具公司佯稱包裹內無玩具,要求退費,玩具公司將費用退回並蒐集相關資料提告。
廖男辯稱拆除包裹時有全程錄影存證,發現紙箱內只有一堆白紙跟報紙,沒有玩具,才要求退費。
高院審理發現,紙箱底部的膠帶被割開後重複黏貼,且重量較玩具公司當初寄出的重量輕,又這2款玩具價格不斐,廖男未急於開箱查看玩具有無缺損,反而翻轉紙箱重複查看膠帶黏貼狀況,悖於常情,不採信廖男說法。
法院一審判廖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高院審酌他為圖一己私利,紊亂網路買賣正常交易秩序,犯後否認犯行,審酌他已與玩具公司達成和解並交付3萬元, 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後半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確定。10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