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特偵組起訴 扁侵占機密文件 蒐集李連宋不利事證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為撰寫回憶錄並蒐集李登輝等政治人物不利事證,涉嫌在卸任前夕將高達一萬七千三百七十五件公文搬至扁辦侵占、隱匿,其中包含與前總統李 登輝有關的國安密帳及前副總統連戰、宋楚瑜等人相關的國家機密文件。經總統府告發,特偵組昨日依侵占公物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起訴陳水扁,使得扁遭起 訴論罪再添一筆。
檢察官痛指陳水扁,身為國家領導人竟侵占龐大國家公物、隱匿國家機密,對國家安全、國防、外交危害甚鉅,犯後還將責任推給幕僚,原應從重量刑,但考量扁卸任即身陷囹圄,侵占的國家機密並無外洩,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由於全案事涉國家機密,特偵組昨未公開起訴書,未來也不公開審理;另方面,全案起訴書共分裝三大冊、一千兩百廿一頁、一百廿萬一千兩百七十五字,打破由力霸案保持的九百四十頁起訴書最多頁紀錄。
起訴指出,陳水扁在九十七年三月總統大選落選後,為撰寫回憶錄、蒐集政治人物不利事證、自身訴訟案件答辯、轉移輿論焦點,派人將任內取得並置放府內 的公文書與機密資料分類裝箱,後以公務車將一○二箱文件送往扁辦藏放,至於與李登輝有關的機密資料,則自行以公事包夾帶回寶徠住處。
經清查,陳水扁侵占隱匿一萬七千三百七十五件公文書,一般公文占百分之六十四,國家機密則占百分之廿、計三千四百一十九件,來源涵括國安會、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調查局,內容包括奉天專案孳息統計表、國安密帳「鞏案」、新瑞都案筆錄、拉法葉案、巴紐案等資料。
陳水扁在接受偵訊時都矢口否認,辯稱文件都由幕僚處理,但說詞不為檢方採信。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指出,扁觸犯刑法侵占公物、隱匿公務員職掌文書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三項罪名,建請法院依刑度最重的隱匿公務員職掌文書罪論處,該罪本刑為五年以下,但因扁以公務員身分觸犯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因此最重可處七年六月徒刑。
陳宏達並強調,辦案只重法律、專業,全案偵查終結、事證完備就該起訴,絕無政治考量,也與五二○總統就職日毫無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