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女師枉死案 性侵假釋犯冷血殺鄰 搶得58元

中國時報【胡欣男╱桃園報導】
有性侵前科的黃建憲沒錢與女朋友約會,在住處地下室尋找作案目標,桃園縣育達高中女老師林伊葭開車返回成了他劫殺目標,黃嫌僅搶得五十八元就殺了一條人命!警方在同棟大樓守株待兔將若無其事返家的黃嫌逮捕。黃嫌坦承因無業缺錢與女友約會,才預謀隨機行搶,失手殺了人。
黃建憲(廿一歲)昨凌晨返回住處廿樓,在門口被埋伏警方逮個正著,他起初否認涉案,但看到監視畫面與他相同衣物,鬆口坦承殺人,並帶警方到社區後方雜草堆取贓物,找出女老師的兩個提包、皮夾、手機與數位相機,黃說因沒現鈔,他只得手五十八元零錢。
警方調查,黃建憲民國九十五年曾因性侵案服刑三年多,九十八年出獄迄今,黃嫌本來租屋住在與女老師同一棟六樓,月前因為繳不出房租被趕走,但他仍時常借宿在廿樓朋友住處,熟悉該社區地形,並有磁卡自由進出。
黃嫌供稱,他有一個十八歲女友,因自己無業缺錢約會,廿日下午急著想找錢,他觀察過地下四樓停車場較少監視器,於是躲在樓梯間隨機挑選對象,下午四 時女老師林伊葭停車要返家,在電梯口被他由後勒頸,林大呼「搶劫、強姦啊!」他擔心被發現,更加用力勒昏她,直到林老師沒有動靜。
他認為讓對方斷氣,於是打開樓梯間下方鐵蓋,用倒栽蔥方式,頭下腳上將女老師丟進二二○公分高的廢水槽,再狠心封上鐵蓋離去。
警方說,黃嫌事後還神色自若面對室友、女友,絕口不提強盜殺人,廿一日凌晨他還返回案發處,開蓋察看有無呼救跡象,確認死亡。
前天下午屍體被發現時,大批檢警至社區查案,他到外避風頭,陪女友到髮廊燙頭髮,晚間他看電視新聞,被警方「嫌犯年約四十歲」的說法誤導,以為警方偵辦方向錯誤,放心沒戴帽子、口罩等遮掩,返家被逮。
警方漏夜偵訊,並帶他回案發地模擬,黃嫌毫無緊張神色,僅說失手殺人、沒性侵,訊後被依強盜、殺人移送,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律師陳志峰表示,黃嫌手段殘忍,封住鐵蓋致人於死犯意明顯,恐得面臨無期徒刑或死刑。

法部:性侵累犯不再給假釋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3日電)多位立委今天質疑桃園林姓女老師遭有性侵前科的黃男殺害,相關單位麻痺不仁,立委並建議應探討化學去勢的可行性。法務部說,性侵犯累犯者不再給予假釋。
內政部常務次長曾中明今天率領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刑事局副局長楊源明等人前往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調查局副局長王福林等人列席。
桃園警分局日前表示,34歲林姓女老師20日下午4時,返回桃園市住處時,遭意圖搶奪財物的黃姓男子勒住脖子;住在同一社區大樓的黃男搶奪不成,擔心女老師報案,勒昏對方後,將人丟棄電梯旁的消防廢水池內,林女因此喪命。
警方指出,黃姓男子在民國95年犯下一起9歲女童的性侵案,在98年12月出獄,平常無業,四處遊蕩,目前與朋友租屋在社區大樓中。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親民黨籍立委張曉風質詢時提到,性侵累犯假釋,不僅造成無辜民眾受害,也毀了受害者家庭,建議法務部應就實際執行面做改善,避免再度造成民眾受害。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紀國棟說,性侵犯的再犯率非常高,要求法務部研擬化學去勢的可行性,如美國有些州,也是有執行化學去勢,若是性侵超過3次,建議可執行去勢。
吳陳鐶說,目前除了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加以處理外,未來也會依照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公開宣示,針對性侵再犯者絕對不會再給予假釋。
對於女老師命案,他表示,感到非常痛心、難過,未來也會針對性侵犯加強輔導和治療。10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