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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

教師22:00前 不可拒家長電話

教師22:00前 不可拒家長電話

更新日期:2011/06/21 21:01
教育部委託家長聯盟訂出教師工作守則,未來將明文規定,老師的工時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這段時間離開學校應該請假,而且要把聯絡電話留給家長,晚上10點前,老師還不得拒接家長電話,21日引起學校反彈,認為這是不尊重教師自主權。
擺在桌上的作業還沒批改完,學校老師還要忙著接聽家長的來電,就是擔心,家長跟老師之間欠缺溝通,教育部未來將明文勸導,老師晚上10點前都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負責訂定規範的全國家長聯盟解釋,因為過去有老師反應,有家長誇張到一講就講到半夜,還得靠老師捏自己的小孩,製造哭聲才能脫身,晚上10點前要接,其實是幫老師解套。
不過這項建議卻引起部分學校反彈,有校長就認為,多數老師都會把手機號碼給家長,硬性規定,反而是不尊重教師的自主權。
除了10點前要接電話,根據新出爐的教師守則,明訂老師的工作時間從上午8點至下午4點,離開學校就得請假。
雖然守則只是提供學校參考,沒有強制性,未來納入教師法才會一體適用,只是連接電話的時間也要規定,看在平常辛苦付出的老師眼裡,難免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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