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槍致癱 少年父告到底
更新日期:2009/05/28 08:49
〔記者何瑞玲、何玉華/台北報導〕國中少女遭姦殺棄屍的共犯許姓國中少年,目睹並涉協助主嫌徐志皓犯下殺人罪後隔月,坐徐嫌的車涉嫌衝撞警車,意外被警槍擊中背部致下半身癱瘓,他控告警察傷害,昨天板橋檢方傳他到庭,他的父親堅持追究警方開槍傷人責任,強調「一碼歸一碼」,不能因兒子涉入姦殺案就不對警察追究責任。
被告警員稱尊重家屬權利
許姓少年去年12月受傷住院,由當地里長協助安排看護人員,但費用是開槍警員支付,今年5月國中少女命案發生後,里長要求家屬5月起自付看護費。
至於許父堅持對警方提告,強調不可能和解,並將等警方開槍疏失確認後,再談求償事宜。開槍的警員彭彥凱說,尊重家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