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生偷手機 學綁匪取贖金
更新日期:2009/05/29 04:09
校園偷竊 擄「機」勒贖
〔記者阮怡瑜/彰化報導〕手機竊案變成擄「機」勒贖案!彰化縣一名朱姓大二學生在學校游泳池偷了一支手機,竟向被害人要求4000元「贖款」,並展開有如電影情節般的取款過程,甚至威脅:「我看得到你,別玩把戲,有狀況,不保證安全」,但出面取款時,仍遭警方當場逮捕。
警方調查,就讀大二電機系的朱姓男學生26日上午在學校游泳池上課時,順手牽羊,偷走金姓學生放在置物櫃、價值5000多元的手機,金生發現手機不見後,用同學手機傳簡訊到自己失竊手機,氣得劈頭質問拿手機的人:「你是很缺錢嗎?」
隔了一天,朱生竟回簡訊:「很缺錢沒錯,在你心中價值多少?」準備開價前,還「好心」詢問:「生活過得下去嗎?」隨即要求金生拿4000元將手機「贖回去」。
簡訊聯絡 取款頻換地點
金生一邊與朱生透過簡訊周旋,一邊向警方報案,雙方展開手機版的「綁票追緝令」,朱生要求將錢裝在牛皮紙袋裡,指示金生到學校附近的河堤邊,將紙袋放在一輛貨車「靠馬路邊的後輪下方」,過程中,還先傳簡訊威脅金生,「乖乖照辦,一小時後就能拿到充飽電的手機」;朱生隨即又警告「我看得到你,別玩把戲,有狀況,不保證安全」。
金生依約抵達河堤後,朱生又要求變更地點,要求金生在10分鐘內抵達3公里外的一家便利超商,金生趕抵後,又接獲指示進入一條巷子,並將錢袋放在巷裡一輛貨車的後輪下方。
受理這起「擄機勒贖案」的林厝派出所慎重偵辦,不但派員跟著被害學生,在200元「贖款」放入紙袋前,還先影印鈔票留存,作為比對,最後,在朱生現身取款時,警方當場將其逮捕。
上個月 也在圖書館行竊
警訊中,朱生坦承犯行,並坦承4月間,也在學校圖書館偷了一部筆記型電腦;針對此一校園竊盜案,校方表示,朱生至少將面臨一支大過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