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遭性侵未通報 校長降級改敘
更新日期:
2010/02/26 21:52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6日電)花蓮縣太平國小先前發生教師性侵女學生案,當時校方未依規定呈報縣政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議決將前校長李忠祥、現任校長蘇愛志、教導主任余存仙3人分別降級改敘及記過。
前太平國小體育老師田春榮被控於民國91年至97年間,多次性侵校內4名女學生。1審時,田春榮被判刑18年,全案仍在纏訟中。
公懲會指出,學校或主管處理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件,應依法通報。但李忠祥未依規定通報花蓮縣政府,蘇愛志則遲至民國97年11月間才通報,余存仙身為教導主任,明知校長違法知情未報,也未通報縣府,3 人因而被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
公懲會委員評議認為,李忠祥、蘇愛志與余存仙 3人屬於教育人員且兼任行政職務,明知校內學生遭性侵卻未依法通報,造成被害學生身心遭受重大傷害,違失事責明確,議決將蘇愛志降2級改敘、李忠祥降1級改敘、余存仙記過2次。9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