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怕被出賣租屋做「看守所」 軟禁人頭

怕被出賣租屋做「看守所」 軟禁人頭

更新日期:2010/03/11 12:00

詐騙集團為了防止被「人頭」出賣,竟然租房子成立人頭看守所,把人頭全軟禁在裡面,等到戶頭被榨乾,列為警示帳戶後,詐騙集團才會放人。

詐騙集團成員多達20人,一口氣全被警方逮捕,這個詐騙集團假冒檢察官、假網拍、假援交等手法,詐騙上千萬,更讓警方訝異的是,他們還租房子做看守所,軟禁人頭。警方:「人頭帳戶價格飆漲,為了確保人頭戶的有效性,在台中市成功路租房子,專門『留置』這些人頭。」

警方表示,詐騙集團登小廣告,以1萬5的價錢收購人頭、辦人頭戶,因為怕被出賣,每個月花3萬,在台中市租下大樓套房,成立看守所軟禁人頭。警方:「就留置,一直到這個帳戶的效期失效。」

租屋處房東:「不是,不知道他們在幹嘛,只是我們實在沒辦法去管他。」

人頭被軟禁期間,詐騙集團提供吃住,並派人看管,等到戶頭有大量詐騙款項匯入,就帶著人頭到銀行領錢,直到戶頭被榨乾列為警示帳戶,集團才放人離開,警方清查後總計有10多位人頭,都曾因此被軟禁了5到10天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