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罵同事腳臭 拘役30天
更新日期:
2011/06/06 04:21
部落格罵人涉誹謗
檢 警調查,劉姓女子與林姓女子兩人原為公司同事,因為工作上的摩擦,劉女在自己的網路部落格上,發表主旨為「我知道妳會來看」的文章,內文指名道姓地講述林 女「妳的腳真的很臭妳知道嗎?」「知道妳會偷東西說謊瞎掰」、「每天都要活在貪跟謊言中」等文字,林女認為名譽受到誹謗提告。
易科罰金3萬 元
劉姓女子到案後坦承貼文,向對方表達歉意。法官認為,被告劉女以蔑視、負面的文字評價告訴人林女的人格價值,並在可供不特定人瀏覽的網路 上散布,足以貶損告訴人聲譽,因此依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