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下藥猥褻學生 小提琴狼師判刑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4日電)吳姓小提琴老師被控假藉觀摩學校教學,將1名女高中生騙回家,在茶中摻入安眠藥,迷昏少女後強行猥褻。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吳男3年10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現年37歲的吳男,在民國98年10月間因教授小提琴認識被害的17歲少女,2個月後擔任少女的小提琴家教老師。
吳男隔年7月間趁剛放暑假時,假藉觀摩學校教學找少女外出,佯稱臨時取消,轉而將她帶往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租屋處。
吳男趁女子不注意時,將自己治療失眠的2種安眠藥摻入茶內,女子喝下後渾身無力、昏昏欲睡,吳男便將女子抱進臥房,褪去安全褲撫摸下體。
女子當時一度驚醒,對躺在床上感到疑惑,吳男卻以發燒為由,將安眠藥假裝是退燒藥,騙女子服下,女子吃了後再度陷入昏睡,吳男趁機繼續對女子上下其手。
由於女子返家後仍精神不濟、倒頭就睡,母親見女子身上的安全褲,竟出現在包包內,女子經詢問才哭訴遭強吻,還被老師亂摸。
法院審理,吳男坦承犯行;少女則表明絕不原諒,不想再見到對方。法官審酌吳男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有詐欺前科、5年內再犯罪為累犯,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吳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10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