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及酒駕事件建檔 (人肉 搜索引擎) 社會除壞風氣 男虫 女虫 貪污 浪費百姓稅金 惡官 政客 騙票 防止被騙的園地 多提好人好事做強烈對比
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性侵脅迫少女陪酒 酒店經紀判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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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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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4日 下午5:42
男子龐偉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底,在酒店擔任經紀人,涉嫌性侵一名未滿十八歲的少女,然後脅迫少女簽下兩張共計五十萬元的 本票,再以本票逼少女下海從事脫衣陪酒。一審法院採信龐偉的辯稱,認定雙方合意性交,判處有期徒刑十月,案件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發現,少女被性 侵後,曾以簡訊與朋友密集聯絡,證明自己確實遭到性侵,合議庭認定龐偉犯下「強制性交」以及「和誘」等罪,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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