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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塑膠袋套頭強拉上車 一中商圈驚傳隨機擄女性侵

塑膠袋套頭強拉上車 一中商圈驚傳隨機擄女性侵

更新日期:2010/05/27 10: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人來人往的台中一中商圈驚傳有歹徒隨機擄人性侵!一名18歲女學生3月某日接近中午時分前往該商圈逛街,行經較偏僻巷弄時,突遭歹徒以塑膠袋套頭並強拉上車,再帶到套房性侵得逞,過程中還被毆打,導致受害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

據受害女學生表示,3月27日她獨自到一中街一帶逛街,由於不熟悉週遭路況,走到較偏僻路段時,突遭塑膠袋猛然蓋住頭部,接著就被強拉上車,她被帶到一間房間,歹徒要脫她衣服,她拚命抵抗,結果遭拳腳相向,整個過程她都被蒙住頭,無法看清歹徒容貌。

事後,歹徒將她棄置一中街巷弄內,女學生因驚嚇過度,不敢報案,最近回南投老家時,父母發現她身上有不明傷痕,精神狀況不佳,半夜還會做惡夢,帶她看心理醫師,案情才曝光。

女學生父母於本月25日報案,受害人製作筆錄時一度出現「過度換氣」症,甚至當場昏厥,緊急送醫治療,警方等她情緒穩定後才把筆錄做完,顯見受害人身心遭受極大傷害。

不過,由於案發近2個月,一中商圈各路口監視器畫面已經洗掉,增添追查困難,警方從訪查附近民眾著手,並加強巡邏,避免歹徒再度犯案。

性侵女童 電梯狼求刑20年

性侵女童 電梯狼求刑20年

更新日期:2010/05/28 04: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汐止「電梯之狼」莊志豪昨天被士林地檢署起訴,求處20年重刑。

29歲瓦斯工人莊志豪,95年間涉嫌性侵害汐止9歲女童,一審判刑4年,但經高等法院3度更審,以被害人所指認的身形與莊嫌不符、監視畫面模糊不清為由,改判無罪,去年11月3日讓他以2萬元具保停押,高檢署上訴至最高法院,目前仍在審理中。

莊某交保不到5個月,今年3月15日,他在汐止尾隨12歲女童佯裝等電梯,一進電梯即持折疊刀抵住女童咽喉,摀住女童嘴巴,拖至頂樓性侵,並將精液隨手抹在頂樓放置貨櫃上,成為鐵證。警方送驗比對,追查出DNA與94年汐止市性侵7歲女童的嫌犯完全吻合。

扯! 假會計師會除魔 騙到百萬

扯! 假會計師會除魔 騙到百萬

更新日期:2010/05/28 04:11

〔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台北縣男子金祐綸謊稱是會計師,能看人所不能看、說人所不能說,向女子謊稱家人遭冤親債主纏身需做法會,陸續騙取金錢花用,女子事後向寺廟查證,看到回函「本寺法會免費」,才知遇上騙子,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審理終結,昨天依詐欺罪判處金某8月徒刑。

原名金傳盧的36歲金祐綸,民國95年12月初至隔年6月間,在中和等駐點向林姓女子佯稱:「我是會計師,有天眼、天語能力,可以超渡眾生、降妖除魔」,還印製了上頭寫著「會計師」的名片。

逐漸取得林女信任後,金某對她說「你爸媽身邊有冤親債主纏身,妹妹也將會有車關」,見林女被他唬得一愣一愣,又接著說「如果要替家人消災解難,需要透過法會、布施方式才可」,林女深信不疑,因此連續提領萬元到數萬元不等金錢,交給金某幫忙到寺廟布施、辦法會。

事後林女向金某索取收據,都被金某以「沒有收據」回絕,改向台北縣承天禪寺、福慧寺查證,寺方回函「本寺法會和課誦活動採取自由參加,不須報名或繳交任何費用」、「本寺查無金某以林女等人名義參加法會資料」,女子始知受騙,指控前後共匯了34次、上百萬元給金某。

撞昏人拖路中央 人肉搜索揪肇逃男

撞昏人拖路中央 人肉搜索揪肇逃男

更新日期:2010/05/28 04:11

撞人不救 疑欲製造二次車禍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追撞人不救,還涉嫌將傷者拖到巷道中央,企圖製造二次車禍,傷者兒子將監視器畫面PO上網人肉搜索,警方也請工研院解析畫面,得到上百組可能車號,再比對車型,昨逮到無良駕駛。

無良駕駛坦承犯案 否認佈陣

疑患有精神疾病的50歲男子坦承犯案。他說,4月8日凌晨為了趕著送貨到桃園,穿越台北市虎林街小巷子想上北二高,不慎發生車禍,當時他嚇死了,無暇顧及其他,不可能移動傷者到路中央,製造二次車禍。

被害者PO網 警比對車型逮人

被撞傷的鄭姓男子感謝警察與媒體、網友的幫忙找到肇事者,暫時不想賠償問題,「一切都交給司法處理」。他說,車禍後生活大受影響,雖已可走動,但手還不能用力,肩頸部位也常隱隱作痛,有時坐在椅子上就會感到暈眩,醫生認為還要觀察半年。

經營燒肉店的鄭先生說,當天有事出門,沒想到才走幾步路就被撞,事後看監視器發現肇事駕駛真的很惡質,竟然還把他搬到路中央,完全不顧他的死活,隨即倒車離去。案發時,鄭某兒子自力救濟,上網架設部落格,公布車禍時的影片,發動「人肉搜索」,誓言揪出沒良心的惡駕駛,有網友從模糊的監視器中,約略看出撞人的車號最後三碼似乎是278,如今找到肇事者了,家屬昨特別上網留言感謝。

警方從監視器調查發現,肇事肇駛身形與車牌、車款,肇事車輛為銀色三菱FREECA,但車牌拍不清楚,轄區信義分局遂將影片送往工研院解析,得出可能的100多組號碼,最後鎖定車子是一家工廠老闆所有,他表示車輛是其一名員工駕駛,上月發現車子引擎蓋凹陷,詢問該員工,對方支支吾吾,1週後就離職。

基督蒙羞! 真理校長掏空10億求重刑

基督蒙羞! 真理校長掏空10億求重刑

更新日期:2010/05/27 11:48

台北縣真理大學前校長葉能哲,被指控擔任校長期間,與弟弟葉守義勾結,掏空校產近10億元,不僅如此,檢察官還查出,他還安插23名親友任職,連出生就弱智的女兒,也掛名學校職務,年薪高達120萬,檢方在起訴書上寫著令基督救世精神蒙羞,對他求處重刑18年。

美輪美奐的米白歐式建築,一共佔地400坪,在真理大學校區內,這是已經退休的校長葉能哲的「校長公館」,但誇張的是,裡頭的水電、租金超過百萬元的費用,全都學生買單。

真理大學學生(2009.1.15):「我覺得他退休的話,應該要把校舍還給學校,不應該霸佔學校的財產,既然都已經不是校長,那應該要搬出來。」

A學生的行為不僅如此,檢察官查出葉能哲在當校長期間,和弟弟葉守義勾結掏空校產,短短8年,以採購、維修電腦的名義,就A了10億,退休後,坐領乾薪1350萬,不只自己好,還安插親友任教職,一共掏空校產10.5億,求處重刑18年。

檢方認為,葉能哲身為牧師教育家,卻把學校搞成「葉氏王朝」,不僅安插23名親友任職校內工作,連出生就弱智的女兒、管家、傭人,都成為他的人頭,掛名校職,個個年薪高達120萬,令基督救世精神蒙羞。

76歲的葉能哲,有「萬年校長」之稱,在基督教的真理大學,做了37年,如今爆出這樣的醜聞,令人遺憾。

8年10億 涉掏空真理 前校長求刑18年

更新日期:2010/05/27 03:46 蕭博文/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真理大學榮譽校長葉能哲,任職卅七年間大量安插親戚,建構「葉氏王朝」,甚至與弟弟葉守義聯手浮報電腦採購維修預算,短短八年掏空校產近十億元。士林地檢署昨依背信、圖利等罪起訴葉氏兄弟,對葉能哲、葉守義分別具體求刑十八、十五年。

檢察官呂永魁在起訴書中引用真理創辦人、馬偕博士創校宗旨,痛批葉能哲身為牧師教育家,卻為圖個人家族富貴,成就一人「葉氏王朝」貪腐園地,違背基督捨命愛人教義,而使基督救世精神蒙羞、真理難彰、惡行重大,毫無悔悟之心。

檢察官並痛陳葉守義利用胞兄任職大學校長之便,長期把持真理電腦設備採購業務,將真理教育經費視為個人提款機予取予求,強奪莘莘學子受教權益,一年招待陪標廠商喝花酒近五百萬元,犯後極其狡辯、罪行重大。

調查指出,擁有數學博士的葉能哲,民國六○年即擔任真理大學前身私立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校長,從七十二年起安排廿四名親戚在校任職,親友不具專業能力,卻領取高額報酬,視真理為家族企業,損害真理利益。

此外,葉能哲九十五年間報請退休,並領取退休金四百餘萬元,竟然未向真理董事會呈報,直到九十七年因過半數科系遭教育部評鑑不佳、部分科系被勒令減招,才在辦學不力聲浪中下台,違法擔任校長兩年,不法領取薪資與特別費一千三百萬。

原擔任保險業務員的葉守義七十二年開設科技公司,專門承包真理電腦設備採購與維護案,政府採購法實施後改以人頭公司承包真理採購案,並自行浮報編列預算,真理電算中心主任謝志勳為求升等副教授,對葉能哲兄弟的要求也都照單全收。

檢方查出,從八十九年起,真理採購電腦軟硬體設備即花費六億多元,維修費用也高達三億多元,且所有採購案都由葉守義開設的人頭公司得標,葉守義為感謝陪標廠商的配合,一年就花了四百五十萬元招待廠商喝花酒,知名酒國名花「段玉」蒲鳳屏也為此作證。

葉能哲兄弟全盤否認背信、圖利指控,葉能哲甚至辯稱為了大力發展資訊科系,才投入鉅資購買最貴的設備。

由於葉能哲兄弟掏空的校產中包括教育部補助經費,檢察官因此依背信罪、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兩兄弟,至於同案被告謝志勳則因坦承犯行、願繳不法所得,檢察官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


孫道存豪奢數鈔 帶嫩妻搬進寶徠

孫道存豪奢數鈔 帶嫩妻搬進寶徠

更新日期:2010/05/26 15:01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56歲的前妻何念慈風光再嫁,豪撒1千萬元飛至峇里島完婚,反觀孫道存雖娶28歲嫩妻,但爆發欠稅風波後,遲遲無法宴客,還搬離上億元的信義之星豪宅,淪為無殼蝸牛。但根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孫董不改豪奢本性,上餐廳掏出大把鈔票付現,還和嬌妻搬進租金昂貴的寶徠花園廣場豪宅。

報導中指出,近日孫道存和嫩妻吳逸萍搬進租金昂貴的寶徠花園廣場豪宅,所幸成水扁一家已經搬走,否則孫董每天門口都有媒體守候,也不能以好車代步。孫道存3月份還清3.5億元欠稅後,生活不改闊綽本性,媒體直擊雖董和他小孩在餐廳用餐,拿起一大疊鈔票付現,豪放不減當年!

詐領137萬 清潔隊員判刑

詐領137萬 清潔隊員判刑

更新日期:2010/05/27 04: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韋興南被控涉在兼辦「城西里垃圾掩埋場鄰近魚塭補償金」業務時,冒用他人名義申領補償金,先後詐得137萬多元,東窗事發後,韋某繳回詐領款項,台南高分院依貪污詐取財物罪判刑4年半、褫奪公權2年,此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韋興南從78年起擔任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88年至96年間擔任垃圾處理課司機、兼辦「城西里垃圾掩埋場鄰近魚塭補償金」業務,負責初審民眾申請魚塭補償金案。

檢調查出,94年間,韋興南涉冒用他人名義偽造證明文件申請補償金,再交給環保局垃圾處理課、會計室複審,使得台南市府陷於錯誤、核撥58萬多元。

95年間韋興南以類似手法繼續詐領補償金,96年韋興南第3度企圖詐領補償金時,因會計室核銷作業發覺與前年度申請金額不同而退回,沒能得逞。

寧花錢打官司 不賠一毛錢 司法史首例 詐騙首腦重判42年

寧花錢打官司 不賠一毛錢 司法史首例 詐騙首腦重判42年

更新日期:2010/05/27 03:46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詐欺集團假冒司法人員行騙,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與司法形象。台北地院廿六日對兩岸詐欺集團車手首腦陳本儉,依詐欺、偽造文書等十七罪,累計判刑四十二年八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卅年的最高刑度,創下台灣司法史上,電話詐欺犯被重判卅年的首例。

共犯伍宏聲、郭坤寶、王上誠、黃明浩、李日新、薛明瑋、林子右等人,分別被判刑一年十月到十年不等。

卅四歲的陳本儉,去年因另涉兩件詐欺案,分別被判刑三年、二年確定,正在台北監獄執行中。他原本是詐欺集團的車手,發現詐欺獲利甚豐,九十八年二月起,與大陸「Boss」詐欺集團合作,自任車手集團首腦,找來伍宏聲等及多名青少年,偽造司法人員識別證、傳票等文件,進行兩岸電話詐欺。

陳本儉的手下分工細密,分別負責聯繫、取款、駕車接送及監看被害人等。取得詐騙款項後,陳先抽百分之十五,再分其他車手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後,將贓款轉匯到大陸或送到指定地點。

陳本儉等被查獲犯下十七件詐欺案,得手贓款四千三百六十一萬元。其中嘉義市一名張姓老翁,在去年二、三月間,被該集團以假警官、假檢察官身分,前後九次共騙走一千八百四十五萬元;高雄市另一名老人,也被同樣手法騙走了九百六十六萬餘元。

法官指出,陳本儉連續犯案,有經濟能力一再委任律師為他辯護,卻不賠償被害人一毛錢,毫無悔意,依一罪一罰,累計判刑四十二年八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卅年。

芭樂票詐柳丁 水果商判刑2年

芭樂票詐柳丁 水果商判刑2年

更新日期:2010/05/27 04:1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詐購921地震災區南投縣中寮鄉農民柳丁,水果批發商許文忠所開支票全部跳票,不付分文,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災區農民1年的辛勞化為烏有,家計雪上加霜,惡性重大,重判許文忠2年!

判決書指出,95年2月到4月間,「阿忠水果行」老闆許文忠向南投縣中寮鄉8位柳丁農,收購32萬多台斤柳丁,總價264萬多元,支票全跳票,農民血本無歸,中寮鄉農會協助農民,集體控告許某涉嫌詐欺。

南投地檢署偵辦後,依詐欺罪嫌起訴許文忠,但他多次未出庭而遭法院發佈通緝,直到去年才被逮捕,目前仍在羈押中。但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這是民事糾紛,判決許某無罪,農民不服、請求檢方提起上訴。

二審法官審理時,許某辯稱遭蔣姓男子拖累,倒帳數千萬元,造成其資金調度失效,並非詐欺行為。但法官認為,許某從95年2月9日開始跳票,已明知自己資金調度失靈,從2月24日起,又陸續向農民大肆收購柳丁,開給農民的支票全數跳票又不願和解,迄今仍分文未償,使農民蒙受重大損失。

刑法339條的詐欺罪刑期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來說,從事詐騙集團的成員大多被判處1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法官判決中認為,許某欺騙災區農民的行為,惡性重大,才判處重刑。法官並在判決書中載明,由於判刑2年,許某無法適用96年通過的減刑條例,無法獲得減刑待遇。另許某因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月。

她蹺家父自焚 國二女找到了

她蹺家父自焚 國二女找到了

更新日期:2010/05/27 04:11

紅著雙眼握住爸爸的手

〔記者廖雪茹、王錦義/新竹報導〕「我回來了,爸爸,你快好起來」,就讀國二的張姓少女怨恨家人管教,元月離家,自責、思女心切的爸爸日前自焚住院,警方昨找到少女到院探望,原本冷漠的她,紅著雙眼握住爸爸的手加油打氣。父親也不斷用手勢回應知道女兒回家了。

經營麵店的43歲張姓男子,元月間向派出所報案,女兒自元月22日離家後就不知去向;女兒曾在部落格留言,在家裡感受不到溫暖,所做的每件事情都不對,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與鼓勵,不會讀書想投入體育,卻換來家人批評;她想要獨立、自主,不想讓人知道她的蹤跡,甚至透露想消失、尋短的字眼。

張母說,自己平日管教態度開放,從不曾限制女兒上網;但女兒交友不慎,遭誘拐離家。本月23日下午,張父酒後心情不佳,疑自責又思念女兒,竟在清大夜市前持酒精膏自焚,全身85%灼傷被送進加護病房,目前尚未脫離險境。

少女的爺爺說,家人關愛孫女無微不至,上下學都親自接送,可能是這樣讓叛逆期的孫女,感到不自由的壓力。兒子很自責孫女兒離家,常陷入極度的焦慮及緊張,自焚前幾天,還透露感覺心臟快要跳出來,壓力很大。

昨天凌晨,新竹縣警方在新豐鄉找到少女和同居的22歲蔡姓男友,少女看見叔叔和爺爺、奶奶趕到警局,還一度握拳並情緒激動說:「你們都不相信我!」

22歲男友被移送法辦

警訊中,蔡男坦承與張姓少女發生性關係,去年8月在網路認識交往,強調兩人是男女朋友,否認唆使少女離家,也沒有限制她自由。去年12月,張女不滿管教蹺家,5天後,他不顧少女反對載她回家。元月22日,他騎機車載張女離家,4個多月來,他靠打零工為生。

由於少女未滿14歲,全案依略誘及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社工人員也將家訪評估少女,讓她獲得妥善安置,儘快回到學校。

碩士男偷窺露餡 勇女追200米揪狼

碩士男偷窺露餡 勇女追200米揪狼

更新日期:2010/05/27 04: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碩士學歷的電腦程式設計師蘇郁詠,前晚趴在公廁偷窺女生上廁所,失風落跑,卻因體力不繼,被女被害人追上,他供稱「工作壓力太大,偷窺是為了減壓。」

隔牆有眼 她嚇叫色狼

警方指出,25歲張女是餐廳服務員,每天運動,前天晚上依慣例到北市舊宗路二段的「內湖運動公園」慢跑,運動結束後,晚間7點多至服務中心旁的公廁洗臉,當時服務中心人員已下班,女廁空無一人,電燈還是張女打開的。

張女隨後如廁,剛褪下褲子,就聽到有腳步聲進入,進入緊鄰她背後的隔壁廁間,接著隱約聽到右後方有喘氣聲,還有微風吹來,她不經意回頭一看,看見下方5公分寬的門縫間,竟然有一雙男性的眼睛與她四目相望,張女嚇得尖叫「色狼!」急忙穿上褲子,隔壁間的男子也奪門而出。

一路狂追 胖男路邊喘

張女心有不甘,緊追體型微胖的28歲男子蘇郁詠,熟悉地形又習於運動的張女追了大約200多公尺,總算追到氣力放盡、再也跑不動的蘇嫌,在路人協助看管下報案。

警方調查,蘇嫌畢業於某私立大學電訊所,現職為電腦程式設計師,在內湖科技園區上班,他承認尾隨張女進入女廁。他供稱是第一次偷窺,理由是「工作壓力大」。

由於蘇嫌只有偷看,沒有錄影、拍照,並沒有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張女也未提性騷擾告訴,內湖警分局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窺視他人隱私罪,裁罰6000元後將他釋回。

「唯你是真愛」 第36號「表弟」 被剝300萬

「唯你是真愛」 第36號「表弟」 被剝300萬

更新日期:2010/05/27 04:11

call客捧場 人不到錢要到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想知道「剝皮酒店」的美眉有多會哄人嗎?刑事局查知有一名國中男老師被騙了300多萬元,警探好心告知「在你之前,已有35人被那個女的騙了!」男老師質問美眉,美眉還鄭重強調:「前面那35個,我承認都在騙,唯獨對你是真心」。

警方也發現,在對岸負責打電話遙控的call客小姐,若發現酒客無法親赴酒店捧場,就要求對方寄錢幫忙,有被害人把包裹寄到酒店,警探打開後發現除了有2萬元現金,還有乖乖、巧克力等零食,酒客之「貼心」也令警探傻眼。

刑事局調查,業者指導call客小姐釣客訣竅,傳授「如何培養客人」,教導小姐替男客取一個暱稱,效果比叫「親愛的」還好;業者還將男人歸納出「九大類型」,提醒call客小姐須依不同類型分別應付;男客面對這種有組織、有分工的騙術,毫無招架之力,往往誤以為尋到真愛而越陷越深。

9大招數 哄男人有一套

刑事局偵一隊三組獲悉,綽號「黃董」的黃忠信涉嫌在中國設call客據點,將被害人騙往北市民生東路一段的「浪漫今宵」酒店消費,後來因警方搗破4家剝皮酒店,黃將「浪漫今宵」暫停營業,改往北市南京東路二段經營「宏樓酒店」繼續剝皮,初估兩店至少有100多人上當,該集團每月至少獲利數百萬元,並以地下匯兌方式,將錢送往中國,經連日蒐證,警方展開行動,將黃忠信等18人全數帶回。

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國小校長網路當男蟲 遭控騙色

申請警護鈔?識破詐騙 保住96萬元

申請警護鈔?識破詐騙 保住96萬元

更新日期:2010/05/23 13:55 辜士陞

一位退休的女公務人員,接到一通自稱為檢察官的男子電話,說是要請她提領百萬元協助辦案,為了取信被害人,還教她可以找員警保護,來運送百萬鉅款;退休公務人員認為,有警察擔保,真的從台北搭高鐵回嘉義去解除帳戶,但申請護鈔的過程中,被警方識破是個詐騙案,及時阻止被害人高達96萬元的損失。

在郵局裡,戴著帽子的女被害人,早就把一疊又一疊的現金提領出來,桌上這一堆,是她的積蓄96萬元,這位退休的女公務人員說,接到電話要幫檢察官辦案,結清帳戶後,請警方護鈔。

辦案員警:「發現這位老太太臉色怪怪的,而且手上握有一張紅色的字條,上面還寫有那個疑似檢察官那個字眼。」

就是這張粉紅色的字條,讓原本單純想來護鈔的警方看出端倪,備註著協助辦案、檢察官名字這些字句,都像是詐騙集團的說辭,再三確認後,這名婦人才真的發現,自己被騙了!

嘉義市南門所長林世宗:「(歹徒)還特別交代被害人,要申請警方來護鈔,來躲避警方的查緝。」

特地從台北子女的家中,搭高鐵回嘉義解除帳戶,這位70多歲的老人家,被詐騙集團唬得一愣一愣,還好及時被發現,百萬存款沒交出去,也保住了老人家辛苦存下來的畢生積蓄。

利用同胞愛 網路詐騙旅日留學生他叫翁聖評,是Yahoo拍賣史上,詐騙金額最高的賣家,高達上千萬;

利用同胞愛 網路詐騙旅日留學生

更新日期:2010/05/23 18:22 戴君恬

留學海外,遇到同鄉需要幫助,可得小心!因為可能是詐騙陷阱;一名翁姓男子,在網路上留言說「朋友錢包掉了,需要在日本的台灣同胞幫忙」,提供帳戶轉帳匯款,結果真的有好心的留學生,主動提供帳戶資料,卻成為歹徒詐騙洗錢的人頭,報警一查才發現,翁姓嫌犯根本就是個大騙子,2年前在台灣就犯下16起網路拍賣詐欺案,金額高達上千萬。

2007年被遣返回台,一看到鏡頭,立刻拿衣服遮臉,他叫翁聖評,是Yahoo拍賣史上,詐騙金額最高的賣家,高達上千萬;當年被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但一交保,立刻逃到大陸,假裝說要常駐當地,卻故技重施,對象從買家變成留學生。

刑事局國際科組長李佳進:「犯罪嫌疑人在網路留言區,說他的生活困頓,一名顏姓女學生認為說,都是同樣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大家互相幫忙是應該的。」

在網路上,先發文說自己的朋友錢包掉了,需要當地台灣人提供提款卡號,轉帳匯款給朋友,但這只是詐騙的起頭,拿到帳號,翁姓男子再找朋友,假裝要合夥投資3C生意,朋友不疑有他,把錢匯進不知情的留學生帳戶,然後在叫對方把錢提領出來,從頭到尾都是一場騙局。

李佳進:「犯罪嫌疑人在台灣,有16次的詐騙前科,根據我們了解,他都是在網路詐欺。」

發現自己成了詐騙人頭,被害留學生趕快報警,才發現翁聖評根本橫跨台灣、大陸和日本的大騙子;2年前經營網拍專賣3C產品,買家付了錢,卻拿不到貨,甚至有人網友被騙了104萬,氣到在網路上成立家族,公開翁勝評詐騙手法;沒想到2年後,又有人被騙,再公佈他的長相,希望大家注意。

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

消基會相關新聞 ...11件申訴案/加州健身房終身會籍又惹議 消基會控詐欺 - 自由 - 2010

網路消費申訴機會http://www.net080.com.tw/chhtml/index.asp
消基會http://www।consumers।org.tw/

申訴諮詢說明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3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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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自強隧道燈箱凸出 騎士自求多福

自強隧道燈箱凸出 騎士自求多福

更新日期:2010/05/14 11:31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連接士林及大直的自強隧道,長年名列北市危險路段,市府去年為加強照明及美化隧道,在長800公尺的東側隧道,完成5座馬賽克燈箱,但燈箱下方凸出慢車道逾30公分,騎士稍一不慎,燈箱恐變成致命殺手。

北市新工處副總工程司李惠裕坦承,該設計未考慮周全,騎士一旦精神不集中,可能釀成事故,目前考慮在距離燈箱前10公尺處,設置LED顯示器,提醒騎士行經時多加注意。

北市議員陳建銘昨天會同新工處等官員,前往自強隧道會勘,議員批評,危險燈箱設置後,許多往來該路段的騎士,只能用膽戰心驚形容,他批評,為了美化、改善照明,市府文化局設計失當,共花了1.8億元,騎士必須在慢車道左閃快車,右閃燈箱,「這種危險設計,一定要等到釀成重大事故,才要想辦法收尾嗎?」

作家楊照日前投書媒體,嚴辭痛批北市府對形同北市門面的自強隧道周邊工程,「讓駕駛人看了滿肚子火」,被楊照點名的士林側通往故宮的分流巷道,去年11月完工至今,卻遲遲無法通車,讓許多往來通勤車輛及通往故宮的遊覽車,必須忍受塞車之苦,「充分顯示市府不用心、不當一回事的態度。」

新工處說,當地里長擔心臨溪路上方住戶穿過便道,進出動線與便道的車流交織不安全,要求增建斜坡道,由於斜坡道用地是水利用地,與水利單位協商後同意使用,明年將編列一千萬元建斜坡道,在此之前,會先與交工處協商,裝設臨時號誌管控車流。

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江國慶案 立委要求追究陳肇敏

江國慶案 立委要求追究陳肇敏

更新日期:2010/05/14 04:11

軍方如東廠 刑求逼供

〔記者許紹軒、邱燕玲/台北報導〕監察院公布空軍士兵江國慶槍決案的糾正報告,直指軍方可能錯殺江員;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痛批,反情報總隊擔任「東廠錦衣衛」,將江員屈打成招,國防部長高華柱應賠罪道歉、為江家請求國賠,並追究當時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違法失職人員的責任。

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答詢說,尊重監院的糾正,因江國慶父親兩度提出上訴都遭駁回,軍方已在今年3月25日去函最高軍檢署研究,是否請求國賠也要根據收到的監察院公文,再依法審慎辦理。

蔡煌瑯昨在立法院指出,14年前江父向他陳情,當時江國慶也說自己是無辜的,他當時誤信國防部的說法,也因剛當選立委,沒有強勢自信替江出頭,如今看到監院的調查結果,讓他難過又自責。

蔡煌瑯說,他要問陳肇敏「你夜夜能眠嗎?你心安理得嗎?」「反情報總隊就是你陳肇敏的東廠錦衣衛!」迄今國防部竟還有這種東廠組織,用灌水、活埋、電擊等方式逼供,「這是我們的國軍嗎?」

陳肇敏應到靈前道歉

蔡煌瑯痛批國防部那些辦案人員是沒有人性的畜生,「這些違法刑求的人統統要追究責任,一個都不能放過!」蔡要求國防部懲處違法失職人員,並追究陳肇敏的責任,國防部也要向全民道歉,由國防部長帶空軍總司令到江國慶靈前上香,向江父道歉贖罪。

北市警涉包庇賭場 延燒3分局

北市警涉包庇賭場 延燒3分局

更新日期:2010/05/13 22:3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13日電)板橋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員警疑包庇賭場案,今天續有中山警分局吳姓偵查佐及派出所葉姓員警遭約談後交保。目前全案波及台北市中山、南港、大安3個警分局。

板橋地檢署偵辦北市警察涉嫌集體收賄、包庇賭場案,偵辦發現以經營百家樂、德州撲克為主的職業賭場業者,為躲避查緝,民國97年起向轄區警方按期行賄,究竟有多少員警收賄,成為檢方調查重點。

檢方偵辦過程,由於涉案員警可能調動轄區,檢調上個月就發動搜索,共搜索了大安、南港及中山等分局的偵查隊、警備隊及多處派出所,經蒐集並鞏固事證後,上個月底展開約談動作。

檢方首先約談大安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李榮杉、前偵查佐蔡純郎及前警備隊徐姓警員,約談後,檢方認定員警涉案事實明確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10日再傳訊涉案前南港分局偵查隊長魏俊銘、前安和所所長許德道及警備隊李姓警員,魏俊銘、許德道涉嫌貪瀆重罪且有串證的可能,檢方聲請羈押。魏俊銘被裁定以新台幣20萬交保,許德道聲押獲准,李姓警員以2萬元交保。

檢方今天續傳中山警分局偵查佐吳俊禕及建國派出所葉姓員警,訊後認定明顯涉案,吳俊禕以10萬元交保、葉姓員警則以15萬元交保。990513

電擊淹水吞砂 三兵遭酷刑逼供

電擊淹水吞砂 三兵遭酷刑逼供

更新日期:2010/05/14 02:42 張企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張企群/台北報導】

八十八年十月三日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彈藥失竊案,案發後遭誣指涉案的該基地王姓、蘇姓與羅姓三名土兵,在空軍反情報隊閉門三天的偵辦中,飽受慘無人道的刑求毆打,還威脅活埋三人,不堪忍受折磨下,他們對反情報隊的虛構案情,只能照單全收,承認犯下自己沒有犯過的罪,險些成了替死鬼。

這起彈藥竊案,落在空軍反情報隊手中,竟擺了個大烏龍,原因就在反情報隊辦案草率,甚至肆意而為,憑著在調查局學得一點測謊皮毛,就自以為是辦案專家。三名士兵只因未通過他們毫不專業的測謊技巧,慘遭他們酷刑對待,被迫在他們的虛構案情中擔綱演出。

在憲兵調查處與監院的調查中指出,三名士兵分別在基地政戰部辦公室、心輔中心、招待所、飛管大隊地下室和照技隊沖曬分隊材料補給室等多處,遭反情報隊綑綁、毆打、電擊、淹水、吞砂、坐冰塊及揚言活埋等十餘種非法手段逼供,迫使三士兵不得不做出不實自白。

王姓士兵被軍毯矇住身子任人無情捶打,還被放入水槽中,把頭按入水中逼供;「柯南」上校隊長柯仲慶上校並下指示以活埋方式恐嚇蘇、王兩士兵,由其他隊員駕駛福特廂型車將蘇黃平、王至偉矇住眼睛,押到野外空地令他們躺下,再以預先準備的鏟子挖士,達到威嚇的目的,令兩人被迫招供。

羅姓士兵的遭遇也是悲慘無比,被毆打屈辱根本是小兒科,在照技隊沖曬分隊精密沖片室內,慘遭以小包裝衛生冰塊包裹下體、以手指挾捏乳頭等方式刑求,最後逼得羅配合演出,硬咬王蘇兩士兵就是監守自盜彈藥的竊賊,所幸最後真相大白,才未釀成一場冤獄。

假檢座詐騙 5分鐘騙榮民68萬

假檢座詐騙 5分鐘騙榮民68萬

更新日期:2010/05/14 13:01

「絕對不能告訴任何人,否則會被關」,詐騙集團就是用這樣一句話,輕易騙到68萬元!台北縣雙溪鄉一名老榮民4月接到假檢察官來電,要他將帳戶內的現金交出,代為監管,老榮民不疑有他,乖乖交出現金,畢生積蓄化為烏有。

3名詐騙集團成員假借車子故障,翻開引擎蓋在外把風,另一頭,一位80歲的老榮民安穩坐著等待假檢察官,一看到假冒檢察官,老榮民立刻深深一鞠躬,4月19日,老榮民接到自稱檢察官的詐騙電話,要求他將帳戶內的現金全數領出,代為監管,還語帶威脅的說「絕對不能告訴任何人,否則會被關」,老榮民驚慌之下獨自到郵局提領了68萬元,當時櫃臺人員起疑心,試圖勸阻,老榮民則以要回老家蓋房子為由,堅持領錢。

詐騙集團前後花不到5分鐘的時間,就把白花花鈔票騙入口袋,目前警方已經鎖定這個詐騙集團,循線追查下落,希望將不肖之徒繩之以法。

首宗火車上殺人 兇嫌判無期徒刑

首宗火車上殺人 兇嫌判無期徒刑

更新日期:2010/05/14 12:28

24歲的李政哲,去年8月與女友一同搭火車返家,因為不滿站在一旁的游登貴偷看女友胸部,怒斥質問;雖然游登貴極力否認,但李政哲仍抽出放在隨身背包裡的獵刀,往游登貴左胸狂刺一刀,當場死亡;法官依殺人罪,將李政哲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游登貴父親說,李政哲是為了想要判刑輕一點,以及日後減刑出獄,所以才認罪,但其實心裡一點悔意都沒有。

死者父親:「上香跟他(死者)講,今天要開庭,之前還沒有判決時,我都會帶他去,我都會跟他說。」

事發至今已經近一年,痛失獨子的游爸爸心情還是很沉重、很難過;雖然殺死兒子的嫌犯李政哲,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游爸爸認為還是判太輕。死者父親:「都是他殺的人,怎麼說,根本是沒悔意,悔意他是想要脫罪、判輕一點。」

回想起寶貝兒子無故在火車上被殺死,游爸爸的心好痛好痛;現在他最擔心的,就是萬一嫌犯未來被減刑出獄,深怕還會傷及無辜。

死者父親:「他是說只要他心情不好,就會殺人,如果他又再出來,改天大家都很危險。」

這起台鐵史上第一宗火車兇殺案,發生在去年8月,18歲的游登貴搭火車回家時,被嫌犯李政哲誤會,偷看站在一旁的女友胸部,一氣之下,當場持刀殺人,游登貴重傷不治;法官依殺人罪,將李政哲判處無期徒刑。

游登貴送女朋友回桃園,卻在回家途中丟了性命,白髮人送黑髮人,心真的很痛。

婦人遭撞死還被輾屍 家屬嘆:那麼多員警在幹嘛?

婦人遭撞死還被輾屍 家屬嘆:那麼多員警在幹嘛?

更新日期:2010/05/13 12:28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遭賓士車撞死、遺體還被肇事者友人輾過的黃姓婦人,家屬聞訊後難以接受,沒想到單純去拜訪朋友回家途中會遇上橫禍;黃婦曾經離婚,有個同居30年的男友,男友說兩人雖沒有婚約,但感情比夫妻還好,因為不會開車、騎機車,才靠單車代步,如今被撞死還被輾屍,同居人悲痛感嘆,好人竟然死於非命。

這場車禍不但奪去黃姓婦人的性命,死後還被肇事者的朋友車輛輾過,黃婦同居人邊擦拭照片,痛罵嫌犯惡質,對於現場都拉了封鎖線、警方竟然管不住也頗有微詞。死者同居人蔡承佑說,「政府不管哪一個單位,主持一下公道,希望你們趕快辦…痛心!我非常的痛心!」

想到黃姓婦人原本開心出門找朋友聊天,卻慘死在大馬路上,同居男友忍不拿下眼鏡拭淚。據了解,黃姓婦人離婚之後,兩人就開始交往,平日都是他負責顧家,黃姓婦人雖然離婚但沒有小孩,兩人認識30多年,黃婦因為不會開車,所以都騎單車出門。

事發後蔡男趕到現場,看到同居人身體支離破碎,還是抱著屍體痛哭,希望來世能結為夫妻。蔡承佑說,「小惠,希望未來的日子,找一個好的時間,我們在宇宙中,任何一天、任何一個地方再次重逢,我們永遠在一起。」

髮指!酒駕撞死人 友囂張輾屍

更新日期:2010/05/13 23:01

台中市街頭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死亡車禍,一名酒醉肇事的駕駛,撞死一名婦人之後,竟然找來7名黑衣人助陣,其中一名黑衣人,不但推打嗆警察,更惡劣的是二度開車衝入封鎖線,就這麼輾過死者的斷腳。

彭姓嫌犯穿著白長袖,他酒駕肇事撞死人,張姓嫌犯是他朋友,穿著白色短袖,他兩次開車輾過死者斷掉的右小腿,兩人到殯儀館,在死者靈位前跪下來,向死者懺悔,跪了半分鐘之後,起立向家屬道歉。

彭姓男子有毒品前科,12日清晨5點多,他吃完薑母鴨,酒駕撞死黃姓婦人,嫌犯還打電話找張姓朋友,張嫌帶來幾名黑衣人,到場後張嫌不但臭罵警察,還兩次衝過封鎖線,兩次輾過死者斷掉的右小腿,當時死者弟弟在場,目睹公權力蕩然無存,死者弟弟親眼看到,胞姊遺體殘破,囂張嫌犯還兩次輾過斷肢,然後加速逃走。

肇事兩人隨後由朋友陪同投案,警方調查,彭姓嫌犯沒有工作,卻開得起賓士車,可能和張姓嫌犯討債為業,訊後彭嫌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送辦,張姓嫌犯則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移送,其中張嫌的侵害屍體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如果警方將斷肢列為證物,還涉及湮滅證據罪,徒刑再加2年。(民視新聞 徐祕康 林進龍台中報導)

撞人輾屍不認錯! 傳嫌犯找立委關說

撞人輾屍不認錯! 傳嫌犯找立委關說

更新日期:2010/05/13 19:28 許立帆

賓士駕駛開車撞死人,還找來朋友輾過屍體,囂張行徑令人髮指,現在更傳出有人幫忙關說;據了解,輾死嫌犯是南屯道上小弟,外傳接近中午時,一名自稱顏清標服務處的主任,打電話到分局,要求警方趕快把案子辦完移送,事情不要鬧大,真有此事嗎?包括顏清標服務處人員,還有台中市警察局長,一概否認。

黑衣男子坐在駕駛座,他幫朋友處理車禍,卻囂張輾過屍體斷肢,事後,一臉毫不在乎模樣;警方調查,黑衣男子姓張,是南屯道上小弟,可能知道事情鬧大了,竟然還想找人關說。

警局內,傳出一名自稱顏清標服務處的主任,中午打電話到分局,要警方趕快把案子辦完移送,不希望事情再擴大。中市警局局長胡木源:「到目前為止,我沒有聽到五分局報告,有民意代表關切這件事。」

警方有沒有接受關說?事涉敏感,從副分局長到局長,被記者一問,全盤否認;至於顏清標服務處,也是無奈回應。記者:「彭偉明你們認識嗎?」顏清標服務處人員:「不認識ㄟ。」記者:「是不是有打電話到服務處,請你們幫忙『喬』事情?」顏清標服務處人員:「我沒有接到。」

顏清標服務處對外澄清,不認識這起車禍的2名嫌犯,但會不會是其他的小服務處接到電話,他們表示還要一一詢問;酒駕撞死人又輾過屍體,已經讓死者家屬難以接受,現在又傳出關說疑雲,無疑是讓死者家屬的心,再痛一次。

警溜班爛醉 撞死拾荒男肇逃

警溜班爛醉 撞死拾荒男肇逃

更新日期:2010/05/14 02:42 李坤建、陳權欣/新竹報導

中國時報【李坤建、陳權欣/新竹報導】

有公共危險前科的新竹市警局第三分局香山派出所警員林進輝,十三日下午勤務中離開派出所與友人喝酒,喝到爛醉,駕車欲返家休息途中,失控撞死騎機車的拾荒男子。林員闖禍後未將傷者送醫急救,反而加速逃逸,被目擊者記下車號後報案處理。警方循線將林員帶回偵訊,林員坦承犯行。

警方請醫院抽血檢驗,發現林員酒精濃度值高達一.一三毫克。昨上午召開人評會,將他記二大過免職,同時依過失致人於死、公共危險及肇事逃逸等三項罪嫌將他移送檢方,檢察官偵訊後,昨午三時諭令以十萬元交保侯傳。

離婚男枉死 一家老小頓失依靠

林進輝昨晚間七時在分局長馮強生等陪同下,前往市立殯儀館到邱姓死者靈位前上香,並向死者家屬跪求原諒。死者的堂弟、新竹縣議員邱振瑋說:「死者的父母快九十歲了,還留下四個五至九歲的稚子要扶養,你說要如何原諒你?」戴口罩的林員,雙手合十跪在死者牌位前不發一語。晚間九時許,林進輝又到寶山鄉邱家跪求其父母原諒。

邱振瑋說,堂哥離婚後靠拾荒賺取微薄薪資養活一家人,除林員要賠償外,希望縣府能緊急救助及安置四名孩子,社會各界也能發揮愛心伸出援手,協助一家人度過難關。

執勤貪杯 林員才被懲處又再犯

第三警分局香山派出所警員林進輝(卅九歲),警專班九期畢業,今年三月底時曾因勤務中喝酒被查獲,被記二支小過,長官一再告誡不可再犯。未料事隔一個多月不僅再犯,還闖下肇逃撞死人滔天大禍。

林員偵訊時向警方供稱,他去年再婚,妻子最近才剛生完小孩,此次若再被發現喝酒闖禍,肯定會被重懲,害怕之餘就肇逃,沒想到被他撞的人傷重不治,感到很懊悔,甚至對不起家人。

警方調查,林員前天下午帶人犯返回派出所,接到一通電話後請同事幫忙偵訊作筆錄,然後匆忙外出和友人喝酒。約四時許駕車欲回住家休息時肇事,未下車察看,逕自離去。

市警局人評會中,第三分局長馮強生也被記一小過,香山所長黃全福則記兩小過並調勤指中心。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1.對取締事項有疑慮?(車主沒違規警察說有違規)

開這個部落格是由於劣警充斥紅單浮濫, 小老百姓既然無法正面反擊對抗任何不爽或不實的罰單, 就鼓勵大家不要放棄法律給我們的機會去提出異議做消極的反擊! 請轉往對抗紅單網站+論壇 http://885.uptaiwan.com 有更友善的廣大空間討論!


1।對取締事項有疑慮?(車主沒違規警察說有違規)


Ans..這部分開庭的時候常看到法官問異議人"警察跟你有冤仇麼??..需要陷害你麼??"..如果你不能確實舉證你的確沒有違規..那麼不管在裁決所、交通法庭你應該異議都是被駁回的..舉個大約的例子給你聽聽..

張三在高速公路上開著破爛小貨車..開到半路後方大牌掉落不自知..掉落瞬間李四開車在後見到..隨即加速追上張三..並比手畫腳俟張三搖下車窗後告知..張三旋即下交流道並回程將大牌拾起後..因螺絲掉落無法鎖上..故將大牌隨意丟至車內繼續前行..未料前行五公里候被國道高速公路警察自後追趕欄停並以未懸掛大牌告發..張三不服遂提起申訴..







so..以上要異議能夠成功..要不是去調取那段時間有沒有剛好被攝影機拍到..就是要找到李四來作證..如果沒辦法的話..這異議一定駁回..因為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之下..除了張三可能無意的掉落..也可能是張三刻意拆除去規避超速舉發的..

2.交通警察開的罰單可以拒簽距收嗎?(有無法原依據)

Ans..拒絕簽名當然是可以..法源依據我想應該是憲法吧..呵呵..只是說你拒簽..他還是可以逕行舉發的..這不影響..


3.如何申訴?

Ans..行政罰款這要先跟裁罰機關申訴(應到案處所機關)..以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例..先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下載專區→申辦表格下載裡面申訴有兩項..點進去之後可以線上申辦也可以下載..線上申辦需要有網路市民ID或是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下載的話依照自己所需的填好之後..在後方附上自己的證據影本寄去就可以了..


如果申訴沒有過..才向法院聲明異議..到時如果需要狀紙..可到司法院網站→下載中心→代撰書狀範例→刑事訴訟裡面下載有個交通事件異議的狀紙來修改即可..

4.申訴單如何填寫?

Ans..依我看那個"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doc"(下方連結)你看到了就會填寫了..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_download_count.htm&s_uid=016083&s_attach_serial=11

越詳細越好
Ans..大概差不多了..不過建議你想想你的舉證能力再決定要不要申訴and異議..畢竟"訟則凶"..很耗時費力的..

參考資料 司法院、交通裁決所、第一線司法人員的自己




  • 今天收到申訴回函了~沒過~剛發3千6又被A回6佰~
    以下是我的= 交通違規申訴書加違規照片=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p1205578&b=2&f=1209447390&p=0
    申訴案件: 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違規地點:中和市景平路190號前(往板橋方向) 補充:大潤發賣場進出口
    申訴理由:本人在97年12月15日10時44分,經過大潤發賣場進出口路
    段,因前方貨車靠邊停車加上並排嚴重(照片前方第2~3台箱型貨車,後面還站2個人),佔據影響機踏車該行駛車道, 因此本人(有打左方向燈)越過不該行駛車道跟隨前車(小黃),因而被告發=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請查照
    大家下次騎逋逋還是小心~其實還可上訴~我懶了
    重點不在6佰塊~只求公平正義~有經過那個違規路段
    那裡現在路邊嚴重並排停車比較少了~
    可能中和警局有重視到那個路段了吧
    我一個朋友看到我違規的照片跟我說~
    機車行駛車道都被堵住了~機車怎通過呢~
    難不成叫我們用飛的..........
    交通部道路規劃都沒重視機車的行駛權益
    • 2009-02-08 11:55:58 補充

      可能申訴單位認定,罰我600,我不會為6佰元去交通法庭寫申訴狀吧


    照你所述的狀況..閃綠燈的時候你還沒進入路口囉??..所以從左邊超車..想來你要超的時候左方車道還是一堆車在通過..結果你能進去路口的時候就差不多黑了這樣是吧??...



    感覺有點難搞...@.@..不過要申訴的話..就照上面寫的做看看囉..但是要先對裁決所異議..有裁罰單下來不服才能去法院囉...


沒有標誌與限制進入的路徑騎入並沿途攝錄,遇上條子也好好跟他說,把這一切過程都錄下,直接去申訴。


機關名稱 萬華分局 承辦人 蔡文瑞

系統流程 狀態:【進度填寫】

說明: 時間 2010/04/26 08:49:35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規定略以: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法有明文規定。本案經本分局調查,執勤舉發員警於99年4月17日16時28分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本市華中河濱公園發現
臺端騎乘879-XXX號機車行駛腳踏車專用道,遂攔停稽查,告知違規事由後,爰依法製單舉發並無違誤之處,且該腳踏車專用道入口處設有指示標誌,清楚可見,與
臺端所持陳述事由及認知有所落差,本分局歉難同意撤銷,請於文到15日內依違規事實至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納罰款辦理結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 諒察。
臺端如對裁決不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1項規定:「受處分人,不服第8條主管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之處罰,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2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機關名稱 萬華分局 承辦人 蔡文瑞

系統流程 狀態:【不通過】

說明:案件申請不通過 時間 2010/04/26 08:50:04



清楚可見? 真敢說 你們真的有看我上傳的證據嗎?

整天說有標誌有標誌 也不提出任何照片證據說有 就丟給我這幾段話 叫我不服自己去法院

重點只回覆我一次 回覆完不到半分鐘他就給我結案

他自己也說 與 臺端所持陳述事由及認知有所落差

如果嫌證據不夠叫我補阿 路都還在! 要我模擬案發過程都可以

反正他就是知道 按結案以後 我不去法院也沒地方申訴了

就是看準我不會為了6百塊去法院 什麼都省了 直接回一段就結案

因為也不是法院在判 他們根本不用證據 只要自己人挺自己人就好 辦的跟被辦的都是萬華分局嘛...

艋舺還真有你的

各位看看 政府就是這樣辦事的... 吃人不吐骨頭 收那麼多稅連隻腳踏車道標誌也不放 因為放了就沒得賺了 是嗎!


樓主,如果你真的很痛恨那種不講理的條子,你也知道他每次都故意躲在那邊這樣搞?

有一種東西叫做隱藏式攝影機,應該可以幫上你的忙。

依沒有標誌與限制進入的路徑騎入並沿途攝錄,遇上條子也好好跟他說,把這一切過程都錄下,直接去申訴。

這樣才能證明您是無辜的,條子是一意孤行、為自己業績而不講道理的。

申訴無用頂多是再破財一次,反正事後再找水果、立委、Youtube,證據會講話,相信應該會有用。

不要說沒圖沒真相,影片能還原經過、還身歷其境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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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菊嬤說「代表總統」 陪同外交官道歉

要菊嬤說「代表總統」 陪同外交官道歉

更新日期:2010/05/07 07:45 倪嘉徽

紐約經文處組長宋申武,在時代雜誌百大影響人物活動上,提醒愛心菜販陳樹菊說話,引發馬屁爭議,對此,宋申武特別道歉並表示「代表馬總統」這五個字,是因為一時口誤說錯,另外,飛往舊金山的陳樹菊,也跟當地媒體見面,記者會上,有記者請她回想,跟總統通電話的內容時,陳樹菊遲疑了一下說到,唯一記得的,是馬總統要她不必害怕的保證。

經文處組長宋申武:「代表馬總統。」行善菜嬤陳樹菊:「對,對,代表馬總統。」

紐約經文處組長宋申武,因為替陳樹菊提詞引發爭議,他說當天走紅地毯,自己也很緊張,才會一時口誤,對此特別表示歉意。宋申武:「抱歉喔!不曉得這樣一時的口誤,會造成這樣一個爭議,這是我個人一個小小的疏忽,過我想我的原意很單純,那一天事實上,走紅地毯的經驗,阿菊姐緊張我也緊張,我們兩個就是約好說,如果誰有忘記講什麼,就互相提詞一下,那當時我想我的原意是說,這個阿菊姐是代表台灣人民,代表這個台灣來向國際發聲,那她感謝馬總統,感謝相關單位的協助,才能讓這個順利成行。」

至於赴美接受時代雜誌表揚,卻被政治化,陳樹菊強調所有的話,都是自己的意思。陳樹菊:「我沒有要求他們幫忙,我是拜託他說,英語我不會聽,那你幫我翻譯,因為我書讀得不多,所以我聽不懂,那話都是我自己講的。」

從紐約到舊金山,陳樹菊面對沒見過的記者,顯得有點緊張,說起美國行,陳樹菊侃侃而談,但是一被問到,這個已經回答好幾次的問題,她卻有所遲疑。陳樹菊:「他說台灣,台灣,我不會說,我真的不會說,我已經說到不會說了,他說這個是好事,叫我不必怕。」

像是跟記者多聊一分鐘,就多增加一分煎熬一樣,陳樹菊逮到空檔,主動喊卡。陳樹菊:「我已經坐不住了。」

TVBS記者倪嘉徽:「舊金山當地的記者,還跟陳樹菊要簽名,訪美最後一天,陳樹菊的行程真的是滿、滿、滿,要觀光要逛市場,還有要接受媒體專訪,以及當地僑社團體的表揚。」

騎士遭輾 15名路過駕駛見死不救

騎士遭輾 15名路過駕駛見死不救


更新日期:2010/05/07 02:19 吳政峰/基隆報導







中國時報【吳政峰/基隆報導】


 



基隆商工余姓夜校生四月廿七日夜間騎機車經過路口時,遭對向車道正要左轉的自小貨車輾斃。肇事者逃離現場,隨後路過的十五輛機、汽車駕駛也視若無睹,加速離去。直到路過的楊姓駕駛把自小客車擋在路中央,才避免學生再遭輾。


 



警方調查,基隆商工余姓夜校生,四月廿七日夜間放學騎車沿著光明路往八堵方向返家。當他途經光明路與自治街十字路口,向前行駛的余男發現廿七歲男子鄧國良駕駛的自小貨車,正從對向車道向左轉進自治街。煞車不及的機車突然滑倒在地,余男彈出機車外,滑入自小貨車的左前輪下方,頭部遭輾。


 



警方調閱監視影帶,自小貨車丟下騎士逃逸,路過現場、停車等待綠燈的十五輛汽機車,不但未上前搭救,反而視若無睹加速離開。甚至有路過騎士把機車停在路口,「隔岸」觀戲。


 



車禍後一分多鐘,楊姓男子駕車經過,驚見有騎士躺臥血泊中。好心的楊男不假思索,把自小客車轉了九十度,橫檔在車道中央,避免倒地騎士再遭輾。楊男與另名乘客則下車,手舉手電筒,不停揮舞雙臂,警示來車注意前方傷者,並迅速報警。


 


警方尋獲自小貨車遺留現場的保險桿碎片,肇逃駕駛鄧男受不了良心譴責,廿八日凌晨赴警局投案,辯稱當時知道撞到人,因為很害怕,才逃離現場。


政府搶錢?─車報廢15年 遭追繳燃料稅

政府搶錢?─車報廢15年 遭追繳燃料稅

更新日期:2010/05/07 04:11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林先生於民國84年報廢一部貨車,今年竟收到台南監理站催繳84-89年燃料稅2萬8000餘元,他特別請假在家蒐集資料,找到15年前報廢單據,市議員王定宇質疑,政府在一般證明單據上註明保存5年,民眾若找不到,豈不白繳冤枉錢。

監理站說錯誤 不會要求繳費

台南監理站站長方玉山表示,該個案可能是警方舉報91年超速違規案時,車牌號建檔錯誤,以致監理站誤發催繳單,已於5月4日註銷;他也表示,報廢車牌均電腦建檔,民眾若收到催繳單,經查證確已報廢,即使沒有報廢單據,監理站也不會無理要求繳費。

從事鐵工搬運的林先生今年3月間接獲催繳單,曾向監理站反映,一直未獲回覆,才向民代陳情。王定宇表示,該個案的公務機關疏失十分離譜,一般人單據很少保留超過10年,該案並非個案,服務處就受理過類似案件,政府作業疏失,豈能由百姓承擔!

與國三少年不倫 女師恐觸法

與國三少年不倫 女師恐觸法

更新日期:2010/05/07 14:01

台北縣一名國三男學生,日前向輔導老師訴苦,說與相差14歲的女體育老師,發生不倫戀,甚至有過親密行為,校方為保護師生雙方,三緘其口,只表示女老師已經告假接受性評會調查,若查證屬實,女老師恐觸及刑法7年以下的重罪。

國三男學生,疑似與相差14歲的女老師發生不倫,不堪失戀壓力,找上輔導老師哭訴,才讓事件曝光。

遭指控不倫的女教師,與丈夫離婚育有兩子,5年前到校任職,教學認真擢升組長,時常利用課餘,指導學生練跆拳。男學生疑似在午休與女老師獨處時,詢問其婚姻狀況進而發生親密行為,宛如連續劇師生戀情節。

日劇「魔女的條件」中,作為女教師的女主角,因為與男學生產生曖昧情愫,兩人被迫離職、退學,倘若這樣的情節真實在校園出現,女教師恐怕難逃刑法妨害性自主,未成年性交最重7年徒刑的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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