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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


更新日期:2010/04/20 14:5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英國籍商人林克穎涉嫌在今年3月間開車撞死送報生黃俊德一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將林克穎起訴,並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檢方指出,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Zain Dean)於3月25日凌晨酒駕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時,將1名身擔家計的黃姓送報生撞死。林克穎在事發後涉嫌委託女友將肇事賓士車送往資源回收場準備解體,被警方及時攔截。


檢方表示,林克穎應訊時,辯稱當天喝完酒後,請卓姓泊車少爺開車送他回家,自己坐在車子的副駕駛座,後來才發現車禍。但卓表示,他替林克穎開車數百公尺後就被趕下車,對方連小費也沒給。


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990420(中央社資料照片)英商道歉否認撞死人 酒店小弟:早就被他趕下車
更新日期:2010/04/19 17:4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Zain Dean)上個月涉嫌開車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逃逸,他今(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首度對家屬表達歉意,且願意負「道義責任」,但堅稱當時車子不是他開的。


林克穎涉嫌於3月25日凌晨在北市忠孝東路4段撞死送報生黃俊德。事發後,他委託女友將肇事賓士車送往資源回收廠準備解體,被警方即時攔截,他否認開車,把責任推給泊車小弟,3月27日晚間被台北地檢署諭令以1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方本月7日曾傳訊他到案說明。


林克穎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當天他醉到不醒人事,依稀記得是被人扶到副駕駛座,開車的應該是酒店泊車小弟,等到警局通知他涉嫌肇事,才知道出人命;他強調車子並非他所開,但基於道義責任,願意賠償,也希望媒體不要再進行負面報導。


林克穎還抱怨,自從上了新聞後,廠商全部撤廣告,台灣人都不想幫他工作,這麼大一間辦公室只剩兩個老外。他說願意付上百萬保險金給家屬,但家屬根本不願意見他。


對於林克穎把責任推給酒店的泊車小弟,東森新聞找到該名泊車小弟「小卓」,他大聲喊冤說,當時很快就被林克穎趕下車,連小費都沒拿到,怎麼會是他撞死人?


這間酒店位於松江路和四平街口,根據小卓回憶,當晚確實有幫林克穎開車,不過很快就被他趕下車,下車後他直接回到店裡;至於肇事的賓士車開到忠孝東路4段發生車禍,酒店距離車禍地點約5.2公里,開車至少要20分鐘。


意外捲入這起酒駕撞死送報生的風波,一臉疲憊的小卓好幾天沒睡好,就怕自己被當成肇事兇手,對於林克穎一再卸責,他喊冤說,「車不是我開的。」(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裕豐、林育泉、謝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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