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電玩弊案 2官警求重刑
更新日期:
2010/04/24 04:11
謝榮原12年 詹裕勝15年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去年底爆發的嘉市警察索賄包庇賭博電玩,並接受喝花酒招待弊案,嘉義地檢署昨天依貪污、洩密等罪起訴收賄官警及行賄業者、人員等共30人,並對涉嫌插乾股、月分紅利的北鎮派出所長謝榮原求處12年重刑;長榮派出所員警詹裕勝涉嫌自97年底起至98年12月間,按月收受賄款共40萬元,求處15年重刑。
詹裕勝涉嫌貪污案,在去年12月29日,業者於長榮派出所旁交付賄款時,遭埋伏的警政署幹員以現行犯逮捕,謝榮原於當天獲知此事後失聯,事後3天主動向檢方報到;詹裕勝全盤否認犯行,謝榮原雖坦承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但否認收賄。自案發後,2人均被收押禁見,晚間謝榮原以30萬元交保,詹裕勝續押。
檢方調查,謝榮原與經營非法賭博的「鴻源」電子遊藝場業者郭原榔、黃東和等人私交甚篤,以黃東和胞姊黃足美充當人頭股東,在「鴻源」插乾股約60萬元股份,並自98年5月起至12月間,按月收取乾股紅利金。
檢方表示,謝榮原於每月收賄當天,同時接受業者招待至有女陪侍之聲色場所飲酒作樂,另外,並向業者洩漏警方查緝的訊息,長期予以包庇。
詹裕勝在長榮派出所擔任員警,明知轄區業者李世仁等人經營「阿桿正撞」係非法賭博電玩店,沒有依法舉發,於97年底起至98年12月,每月收受業者2萬5000元,且每年三節加倍至5萬元,計收受40萬元賄款;詹裕勝還受業者請託以警用電腦查詢個人資料,涉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