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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正己專案列管/問題法官 還有10個

正己專案列管/問題法官 還有10個

更新日期:2010/07/16 04:1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昨天在記者會說,司法院曾向最高檢察署「正己專案」提報十一名有風紀疑慮法官,「其中一人是本次被押的三名法官之一」。

據悉,其他十位有風紀疑慮法官,都是檢調正在注意、或已進入監控作業的對象,其中兩位更可能在近期完成蒐證,將展開偵辦行動。

檢調透露,這十名「正己專案」的口袋查辦人選,包括前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他因前往刑案被告、前台東縣議長吳俊立別墅,違反法官不得與被告私下接觸的「司法倫理鐵律」,去年遭司法院記過後,移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再以密件將他送交「正己專案」。

正己查貪 已起訴八司法官

「正己專案」從二○○五年至今偵辦成案的有十八件司法官涉貪案,起訴檢察官七人、法官一人。已起訴的八位司法官包括: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宋宗儀、廖椿堅、徐維嶽,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葉清財,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台南高分院法官徐宏志。

日常生活 顯與收入不相當

已發布將接任公懲會委員長的謝文定指出,將法官提報「正己專案」的事由,不一定是犯罪,而是「日常生活就算不能說糜爛,至少與法官收入顯不相當」。

依「最高法院檢察署執行正己專案作業要點」規定,「正己專案」成員由檢察總長指派,現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擔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期間,即被派任指揮偵辦「正己專案」。

「正己專案」和法務部「政風特蒐小組」兩個單位,在追查司法官風紀及操守業務上,相互聯繫、密切合作;「正己專案」屬於任務編組,成員除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也可調派一、二審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支援,任務結束即歸建。

為何無罪 疑雲滿天1/透過蔡光治 傳何還想買第3 審

更新日期:2010/07/16 04:11

尚未發現最高法院收賄證據

〔記者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何智輝為求無罪,不僅涉嫌買通二審法官,就連三審最高法院也想染指!檢調查出,他上訴最高法院後,即透過助理謝燕貞及好友高院資深法官蔡光治,打聽最高法院的行情及門路,去年全案如何智輝所願,發回高院更審,於更審獲判無罪;但特偵組說,尚未發現最高法院法官有收賄證據。

雖然一審及二審都認定何智輝藉立委質詢職權,在購地弊案中向竹科管理局施壓、並從中收賄,一、二審都依貪污罪重判何智輝十年以上,但由審判長黃一鑫及法官張春福、林勤純、李錦樑、陳國文組成的最高法院刑十二庭,合議審理後卻不認同,於去年十二月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發回理由中有一點提及「何智輝以不法手段取得之利益,是否屬於不法利益?」「尚值再加研酌」,要求高院重新查一次,昨引起議論,有檢察官說,「不法手段取得的利益不是不法利益,那是什麼?」

最高法院還有一項發回理由,「若何智輝以立法委員職權之行使,逼迫國科會、科管局讓步,何智輝是否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也要求高院重查,讓高院更一審有空間可以認定何智輝沒有不法意圖而改判無罪。

檢方指出,蔡光治婚外情在司法圈早有傳聞,他雖是司訓所十二期的資深法官,但因風評不佳被列管,眼看同學都高升,他卻只能當法官,目前的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就是他的同期同學,最高法院也有許多庭長、審判長是他同窗。

檢方查出,九十七年七月卅日,二審判何智輝十五年後,何即有意透過蔡光治從三審下手,避免被最高法院「上訴駁回」而入獄,並透過助理謝燕貞居中打探,最後果然如願獲發回;但因最高法院合議庭共五人,且採秘密分案,外人難以插手,且事涉司法最高審級,檢方低調表示,尚無最高法院收賄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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