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女友換座頂酒駕 啥咪 郎已婚…翻供

女友換座頂酒駕 啥咪 郎已婚…翻供

〔自由時報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開賓士車的情侶酒駕肇事,原本程女還「 情義相挺」,告訴警方說車是她開的,林男也不否認,未料林男製作筆錄時,告訴警方自己已婚,程女聽聞破口大罵「為什麼要騙我?」翻供「車是男友開的」,一場酒駕車禍,讓2人當場反目!

本案程女酒測值0.75、林男酒測值0.74,由於目擊者指稱2人曾換座位,警方認定開車的是林男,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追究2人偽造文書責任,程女還多加一條頂替罪嫌。

警方調查,40歲林男隱瞞已婚身分,與小他10歲的程女交往,兩人上週末找友人到台北市信義區喝酒聊天,凌晨時分,林男開車送程女回家,行經台北市永吉路時,不慎追撞前車,林男下車察看,與被撞車主協商賠償,但對方堅持報警。

警方到場,發現林男、程女2人酒測值都超過標準,於是帶回,由五分埔派出所分別替2人製作筆錄,一開始程女聲稱,車是她開的,但當得知酒駕會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隨案移送地檢署,還會留下前科,嚇得花容失色。

當時林男也在一旁製作筆錄,程女無意間聽到男友告訴警方他已婚,程女破口大罵「為什麼要騙我?」馬上改口說「車是男友開的。」

由於被撞一方聲稱,在警方到場前,看見原本在副駕駛座的程姓女子,跨坐到駕駛座上,疑似頂替酒駕,警方詢問林男,他卻堅稱沒有開車,程女大罵「你是不是男人啊,敢做不敢當!」林男仍不承認開車,雙方吵得不可開交。

男友賓士車也是借來的

不過當程女知悉,連這輛賓士車也是男友借來的,當下臉色鐵青,直說自己「有眼無珠」,氣得再也不跟對方講話。

網誌存檔

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