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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逆子殺傷父親 一審判17年半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0日電)20歲的陳姓男子去年4月向父親索討生活費,2人發生口角,陳姓男子氣不過持水果刀刺傷父親,又拿扳手毆打父親。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依殺害直系血親未遂罪嫌,判刑17年6個月。
彰化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陳姓男子回家向父親要錢,其父親指責兒子任性把工作辭掉,天天無所事事,要求兒子講清楚辭掉工作的原因,也打電話給太太,要她一起來處理。
陳姓男子聽到父親的抱怨,原本要騎機車離開,但陳父將機車鑰匙拔掉,陳姓男子一時氣憤,先拿水果刀刺傷陳父的胸口及左大腿,又拿扳手敲打父親後腦杓。
陳父見狀先拿出新台幣1萬元給兒子,但陳姓男子不滿足,將父親身上剩餘的2萬多元拿走,再打電話叫救護車來,但陳姓男子在救護車抵達前就騎機車逃逸。
陳姓男子在法庭上辯稱,自己並未要置父親於死地,但法官考量陳姓男子明知父親有生命危險,卻不施救,又強取父親身上的財物,犯後無悔意,依殺害直系血親未遂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10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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