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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

擔架害人摔殘 消防隊判賠50萬

擔架害人摔殘 消防隊判賠50萬

〔自 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80歲男子王銘樓去年因發燒,被獲報協助送醫的基隆市消防局安樂分隊抬上擔架時,突因擔架上的固定帶彈開而摔落地面,導致頸 椎骨折,憤而請求國賠,求償189萬元,基隆地院認為安樂消防分隊未善盡固定帶的維護義務,要賠償王某台幣50萬5403元。
王銘樓受訪指出:「我求償189萬,法官才判50萬元,連三分之一都不到,換做是你,你會不會接受,我一定會上訴。」
安樂消防分隊則指出,隊員會注意平日裝備的保養,不會讓此事件再次發生。
王銘樓去年6月30日上午近7時許,因發燒請求基隆市消防局安樂分隊協助送往基隆長庚醫院治療,消防隊員林昭穆與替代役男連冠旻將王某固定在擔架 上,沿著坡道向上推往救護車時,固定在王某胸部的固定帶突然彈開,致使王某從擔架上摔落。王某送醫時頸椎骨折、額頭有撕裂傷,經院方緊急進行氣切後獲救。
王某認為該起意外造成他下肢癱瘓,泌尿道感染及睡眠呼吸暫止等傷病,行動不便無法自理,提起國家賠償,求償189萬9017元。
法院認為,安樂消防分隊未善盡固定帶保養維護,才會造成固定帶彈開,審酌王某事故前、後的身體狀況後,認為安樂消防分隊要賠償王某50萬54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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