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李姓少年,背著父母偷買機車登記在朋友名下,這部機車也由兩人共同使用,不過,事後兩人因為爭風吃醋鬧翻,李姓少年將車子取回,但卻被朋友控告偷車。所幸經過警方查明真相之後,法院依誣告罪判處李姓少年的朋友,拘役四十天。
(杜大澂報導)
一名李姓少年還沒有到買車的合法年齡,也怕父母知道,因此,偷偷買了一部機車登記在陳姓友人名下,雖然大多是李姓少年在騎,不過,陳姓友人可以使用,但兩人的友情因為愛上同一個女生產生變化,李姓少年不願再借機車給朋友使用,將車子取回。不料,朋友雖然知道車子是李姓少年購買,卻向警方報案車子被偷,李姓少年以因此被認定是偷車賊逮捕,不過,警方深了瞭解事件的原委, 還給少年清白,並且將陳姓友人依誣告罪移送法辦。
全案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定,被告確實觸犯誣告罪,但審酌雙方是因為糾紛,加上考量被告只有十九歲,事後達成和解,因此,只判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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