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康姓男子於去年7月間與女友一同前往女友的女性友人家,竟趁機拍下女性友人的女室友沐浴相片。北檢日前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嫌,將康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指出,31歲的康男與陳姓女友交往後不久,他與陳女一同到陳女的簡姓友人家,他在廚房時,發現簡女的女室友在浴室洗澡,竟拿出手機偷拍照片並存入網路的帳號。
起訴書指出,陳女因登入康男的網路帳號而發現有女子遭偷拍照片,知會簡女,經過比對發現是女室友遭偷拍,被害人報警處理。
檢警偵辦期間,康男自白犯案,且陳女及簡女都作證,檢察官依查獲的10張女室友沐浴照片,認定康男犯案明確,依妨害秘密罪嫌,將康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