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不滿讀醫學系的張姓女友疏遠他,陳姓男子傳送「我會去拜訪妳父母,連手上照片與影片一起奉上!」簡訊,女友告他恐嚇;不過警方未查獲性愛影像,男子也表達後悔,檢方給予緩起訴,但要求他在2年6個月緩起訴期間,不准接近張女。
家住台北市北投的陳姓男子,去年不滿就讀醫學系的張女有意疏遠,佯稱握有其親密影片及照片,去年10月9日傳送「我一定會去拜訪妳父母,我手上的照片與影片一併送上」、「妳等著給我看禮拜一的報紙」、「我絕對讓全台灣人盡皆知」等恐嚇簡訊,6天後又打電話恐嚇要「拜訪父母」,張女趕緊向刑警大隊報案。
陳某被約談後,一改先前猖狂態度,坦承犯行並配合警方交出15則恐嚇簡訊,也向前女友道歉並和解,士林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處分。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