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請以物換物或來電看關於我 讓不當行為的人曝光別再害人害己 司法還不如網路的威力 你我為社會盡一己之力 歡迎提供不當行為人士黑名單給科登保全公司 楊芙蓉 防詐騙協會 http://www.cib.gov.tw/檢舉專線 mail to: cheatsimon@gmail.com

這麼簡單就可防電話詐騙 政府不會『只』打電話絕對是「公文」為主,換句話說,見到公文才算數」為何政府不好好宣導http://bad77.blogspot.com/

防詐騙協會話先說在前面,詐騙手法非常多樣
我以下提得只是我在社會處碰過的案件類型,有就是涉及公家機關的詐騙,其他類型詐騙手法,只要上網打「防詐騙」就會跳出一堆來,雖說我覺得「都是事後諸葛類型」的手法,實用性不高……首先是電話詐騙:
常碰到的不外是有人打電話到家裏去跟你說:
政府有某某福利措施可以申請你有某某費用有問題你的勞保(或健保)有問題罰款未繳
其實防詐騙的觀念只有一種,就是「政府不會『只』打電話」。這一點很重要,政府任何措施,尤其是涉及金錢,絕對是「公文」為主,換句話說,見到公文才算數,只打電話絕對是騙人的。當然,有可能是發公文之後再打電話加強聯繫,但總之一定有公文。完畢。其他防詐騙守則講一堆沒太多意義,反正「『只』用電話聯絡」,你可以直接斷定是騙人,就算是你認識的村里長通知好了,也絕對要附公文書。好啦!接下來講公文詐騙。大多數人一輩子沒看過幾次公文,所以根本看不出公文哪裡有問題,何況要弄個看起完全美無缺的公文也不難,所以公文詐騙絕對要小心。同樣的,還是可以輕易防止受騙。公文詐騙一定會留電話要你打,這時候的正確作法是打104、上網查正確電話,總之,公家機關的『單位名稱』跟『電話』絕對是公開的,一定查得到,而且公文上的單位名稱絕對是全銜,比方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絕不會在公文上寫「勞委會」。如果名稱跟電話是一樣的,大概是真的,若不一樣,打給你查到的電話確認一下就沒問題了。完畢。大概只要這兩招,就可以確保不會被騙,當然,如果你想賺檢舉獎金之類的,打165或110報案吧!強調一下,詐騙都利用貪婪或恐懼的心理來騙人,貪我沒辦法,但恐懼這一點請注意,政府絕會給你「來不及」的狀況,若沒公文通知,就跟你說來不及,那是「政府 的錯」,絕不是你會被罰,所以根本不用怕(至於像蘇治芬這樣被隨便羈押的政治迫害,一般人是碰不到的,不用想太多,至少在馬英九賣台的這個階段還暫時不用 怕這個)。再複習一次:
· 政府的聯繫作業以公文為主,沒收到公文不用理他。
· 拿到公文先上網查單位名稱與電話,若要聯絡請打自己查到的電話。

不是辦"拋棄繼承"~是限定繼承 喔!http://bad77.blogspot.com/

不是辦"拋棄繼承"~是限定繼承 喔!
親人往生,請辦限定繼承,以免遭死者拖累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黃檢察官

最近相驗一個案子,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燒炭自殺身亡,他的遺書上還寫到:「當我離開後,…,只須草蓆捲起即可,火化後,骨灰入海,不必供奉,我選擇這條路,才能讓你們好好過日,才不連累你們,不必為我流淚,我沒資格為人父,為人夫,不可原諒的人絕筆。」
但是死者是否知道,他死後債務仍是由他的太太、兒女,父母,祖父母,甚至是由「兄弟姐妹」來承擔? 最近 2年值外勤時,發現案件有增多的趨勢,尤其是自殺案件增加最多,例如最近兩次值外勤,相驗 9件,6件是自殺,尤其是小年夜那天,大家歡欣的要與親人圍爐團聚,單我這一班外勤(本署每天有3班外勤)就報驗7件, 4件是自殺, 可見轄區內民眾生活過的很不好!很多人都被銀行、地下錢莊或暴力討債集團逼的走投無路, 但是他們自殺後,發生繼承的效力,往生者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 「概括承受」,反而讓他們的配偶、兒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親人,淪落成為暴力討債的對象。 有很多死者生前吸毒或家暴,非但不務正業、積欠大量債務,造成家裡時時有人上門討債,還常常對親人施暴;他死後,家人本來以為『終於解脫了』,沒想到還要概括承受他生前的債務,成為被暴力討債的對象。 尤其是這些人常常會將自己的身分證件或帳戶賣給詐騙集團, 詐騙集團就利用他們的名義辦很多張信用卡後,在短期內一一刷爆、或辦理信用貸款後故意不還 ,而家屬根本不知道有這些事,想說死者生前沒欠人錢,直到2、3個月後,自己的房子、存款被銀行聲請法院查封,或有人上門暴力討債時,才知道死者生前有欠人錢,但為時已晚!常常會釀成另一次自殺的原因。 自殺,反而連累家屬! 有的家屬還想到要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但是 拋棄繼承只有對 有去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其他親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 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 !尤其是,有誰會想到自己會因繼承關係而要替不務正業,久不聯絡的兄弟姐妹揹債務,或是嫁出去的女兒要替娘家的兄! ?! 攽楰?? 有時兒子會以父母之名義向銀行借錢,或讓父母替自己做保,而老一輩的人認為:嫁出去的女人不能繼承娘家的財產,當受到娘家的兄弟寄來拋棄繼承的通知書時,往往以為「我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所以不以為意, 沒和娘家的兄弟一樣去辦拋棄繼承,結果就變成兄弟借錢,姐妹扛債的情形 。就像我以前辦過ㄧ個案子,當事人是一個「童養媳」,從3歲被送到養家後,就與本生家沒有聯絡,20歲後就與養家的男丁結婚,本生家的兄弟用爸爸的名義向銀行借錢, 爸爸死後,全部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只有她沒辦,所以債務都由她一個人來擔,她是直到銀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將她名下所有不動產、存款都查封後,才知道要去辦拋棄繼承,但為時已晚!一夕之間,突然負債上千 ! 萬! ,全家財產都沒了,情何以堪,怎會不想自殺! 所以驗屍時,我實在看了很不忍,常常提醒死者家屬: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 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才不會被死者拖累到,進而造成繼承人自殺的慘劇 !例如不久前,在基隆發生一家六口,有五口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先後跳河自殺。如果在爸爸跟一位兒子跳河時,有人提醒家屬去辦限定繼承,讓家屬僅在死者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替死者償債, 或許幾個月後,就不會發生媽媽再帶其他兩個兒子跳河自殺的悲劇!尤其是, 人會刻意隱藏外面的負債,怕親人知道,如果不是很確定死者生前沒有欠人錢,且「確定死者的證件從來沒有離開身體過」,去法院辦限定繼承,比較保險。 目前只能這樣驗一個死者,提醒一次,救一家人! 最終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要立法院趕快修正民法繼承篇,將以「概括繼承」為原則,修正為以「限定繼承」為原則。 因此懇請各位立法諸公,儘快修法,以解救苦難蒼生!也請各位選民,要求你自己的立委,把這提案當成重要的議題..在此之前,也懇請各位,將這個訊息告知每個往生者的家屬,或許您的一念善心,可以解救一家人,阻止多場自殺悲劇的發生!感恩您!
也許你知道 ,也許你不知道 . 無論如何 ,! 無知與貧窮一樣可怕 , 讓自己有保護能力並保護家人 , 再告知 週遭的親朋好友也是功德一件 . 各位 請將這個訊息傳播出去 希望能降低自殺率

有強制性交前科、身材高胖、禿頭的男子楊子傑九月鎖定「match.com」交友網站的熟女部落格

男蟲釣熟女 以愛為名騙財色
中時電子報╱吳政峰/北縣報導 2008-12-01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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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強制性交前科、身材高胖、禿頭的男子楊子傑九月鎖定「match.com」交友網站的熟女部落格,冒稱銀行新貴,廣發電子郵件邀約熟女出遊。林姓熟女在楊某熱情追求下,誤以為找到如意郎君,遭騙百萬元。警方昨日呼籲其他受害婦女,指認網路男蟲。
「被愛情傷了又傷!原來我是傻瓜!」從事服務業的卅三歲林姓女子十七日向瑞芳分局泣訴遭詐騙經過。她拭淚說,「一百萬元存款被騙光了!人財兩失,好不甘心!」
警方調查,卅一歲無業男子楊子傑九月在MSN戀愛交友網站搜尋林姓女子部落格。楊某點選網頁「寄電子郵件給她的」按鈕鍵,寫信給林女,自稱印尼華僑李聿文,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返台任金控公司主管。而林女部落格照片氣質不凡,深深吸引他,希望找個交心的異性。
兩人互換網路即時通帳號,多次閒聊,即相約見面。楊某胖又額頭微禿,林女錯愕下,本想打退堂鼓,但楊某不死心,溫馨接送林女,還偕林女看海,感動渴望愛情滋潤的林女,同意成為男女朋友。
交往後,楊某謊稱擅長期貨操作,從沒虧過錢,慫恿林女贖回在銀行投資的十多萬元基金,交由他投資期貨,充做結婚基金。
楊某得了便宜還賣乖,獲悉林女積欠多家銀行卡債,騙稱其母不喜歡媳婦欠債。林女向林母借了七十萬元,由楊某開車載著林女在三重街道繞圈,拖延至下午三時卅分銀行即將打烊前,才赴銀行,將巨款存入楊某帳戶,還說,「過幾天再幫忙到銀行繳卡債。」
今年十月,楊某鬼扯家裡要拜拜,想給神明買金條,偕林女到金子店,持林女信用卡刷了三萬五千元。
交往以來,楊某不停向林女索錢,林女納悶下赴銀行查證,訝異情郎是騙子,侵吞她的七十萬元,沒有代為還債,憤而報警。
東窗事發後,楊某逃逸無蹤。警調閱銀行監視影帶,在三重找到楊某,見楊某持「李聿文」假名與網友交往,網友渾然不知。楊某矢口否認犯案,警方擴大偵辦是否有其他女子受害。洽:(○二)二四○六二六○八。

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

只因沒有繳稅資料而被列為補助對象,對於真正需要補助的人相當不公平。因此,監察院調查後認定內政部有疏失

近貧補助戶「電腦揀」 監院糾正
更新日期:2009/03/06 03:20 朱真楷/台北報導
行政院宣布將在四月啟動第二階段「工作所得補助(近貧補助)方案」,但監察院調查發現,內政部第一階段的篩選過程粗糙,選出的補助對象錯誤率高達四成一,甚至還出現「開賓士」的有錢人也獲得補助,監院認定有疏失,已依法對內政部提出糾正。
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以電腦篩選、主動通知的近貧專案實施對象,竟然包括公司行號負責人、教職人員、退休軍公教人員,反而是許多符合條件的近貧戶未被列入,引發民眾質疑內政部浮濫發放。
監察委員洪昭男指出,內政部推動近貧方案,篩選補助對象時竟採用「電腦揀的」,讓許多「非近貧者」都接到補助通知,導致事後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查時,僅有五成九的人能真正獲得補助款。
不僅如此,洪昭男表示,許多獲得補助款的民眾,不是「開賓士」的有錢人,就是家財萬貫,,導致政府美意遭扭曲,已依監察法第廿四條提案對內政部提出糾正。

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歡迎提供不當行為人士黑名單 推薦給 科登保全 楊芙蓉 防詐騙協會

利用各宗教或教會秉持人要有愛心要多行善幫助人的弱點
防止愛心誤用 反而搶走該受幫助的人
歡迎提供不當行為人士黑名單 推薦給
科登保全公司 楊芙蓉 防詐騙協會 歡迎提供不當行為人士黑名單
http://www.cib.gov.tw/檢舉專線 mail to: cheatsimon@gmail.com
(專K男蟲的天使)http://photo.pchome.com.tw/defrauded_news*2 ।myblog.yahoo.com/killed-vermin/">http://tw।myblog.yahoo.com/killed-vermin/
http://www.nownews.com/2008/02/05/138-2228265.htm

檢舉亂挖路 市民得6萬

檢舉亂挖路 市民得6萬
更新日期:2009/03/06 04:09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鼓勵民眾檢舉亂挖馬路,提高檢舉獎金,第一案已成立,地點在內湖安康路,市府對施工的台電公司開罰12萬元,檢舉人可獨得6萬元檢舉獎金。
台北市新工處養護隊透露,2月13日在安康路353號前的檢舉案,是台電所屬單位未申請就擅自挖路要打開人孔蓋,被內湖區吳姓市民拍照檢舉,經查證確認屬實。
養護隊說,目前檢舉案已累積到200多件,多數還在調查中,建議市民若要檢舉擅自挖路,記得檢舉照片畫面中最好有明顯的店家招牌或門牌地址,同時拍下施工車輛的車牌,比較有助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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