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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

車頭燈壞! 騎士沒證件被架上警車

〈獨家〉車頭燈壞! 騎士沒證件被架上警車

更新日期:2010/03/09 18:55 陳稚暉

台中市一位李小姐晚上騎車外出,就在離家不到1百公尺路上,因為車頭燈沒亮,被警察攔下,因為沒帶證件,李小姐打算請先生送證件過來,但是警察不同意,不到3分鐘,員警居然調來一輛警車,將她送到派出所,李小姐不滿被當現行犯,事後出面控訴員警,要求給個交代。

晚上9點半,李小姐就像這樣騎機車外出,因為沒開機車車頭燈,員警攔住她,要求檢查證件,當時證件沒帶在身上,由於家就住在附近,不到100公尺遠,她打算請先生送過來,處理員警不同意。女騎士:「但是由於我沒看到員警有拿一台,像小電腦的東西在查詢。」

因為這句話,員警拿無線電請同事支援,不到3分鐘,來了一輛警車,把李小姐架上警車,載到派出所,李小姐當場嚇壞了,事後出面控訴。女騎士:「員警必須請求支援,把我一個女生這樣載走。」

只是車燈壞了,警方居然調來警車,說起來,到派出所短短100公尺距離,步行也只要2分鐘,眾目睽睽下,李小姐被帶上警車,才坐上警車沒兩下,30秒後到達警局,李小姐覺得被當現行犯;不滿員警處理態度,當天晚上,李小姐從馬路邊,和員警一路吵進派出所,李小姐先生錄下對話。

女騎士:「員警也沒告訴我要載我去那裡,所以我才質疑他說,我怎麼知道你是真的警察、假的警察。」

警方:「如果說沒有明確的告知,應該是不對的。」

警方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機車沒開車頭燈,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沒帶證照罰600元,照理說,應該在原地就能開單,何必硬是被員警送上警車,當現行犯?一件交通取締,鬧得警方與民眾很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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