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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

新生高弊案 地院更裁黃錫薰收押

新生高弊案 地院更裁黃錫薰收押

更新日期:2010/09/29 04:11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弊案案情向上發展,檢察官認為全案疑有北市府高層涉案,涉嫌違法洩漏政風處報告給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並要他不要與下屬聯絡,經抗告後,高院撤銷黃錫薰及承包商昭淩公司承辦人李媺的交保。台北地院昨重開聲押庭,認為黃、李兩人涉及刑責十年以上的貪污圖利重罪,且有共犯待查,為避免串供,裁定均羈押禁見;兩人則當庭表示要抗告。
說詞與陳智盛矛盾 昭淩員工李媺同收押
檢察官將再追查黃錫薰等相關人帳戶是否有不法所得,近期並將再約談相關當事人或更高層級公務員到案。黃錫薰昨天當庭說,「沒有高層授意」,是他與妻子去找一名尹姓律師諮詢後,律師告訴他「don’t call to sub」(不要與下屬聯絡),他隨手寫下,並非市府高層指示他不要與下屬聯絡。
台北地檢署九月七日搜索台北市府新工處及相關廠商,檢方訊後認為工程確涉舞弊,浮報三億元至十九億五千餘萬元,且採購價高於市價數倍,圖利特定廠商,造成國庫損失,聲請羈押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科長陳智盛及包商李媺。台北地院則裁定陳收押禁見,黃、李二人分以五十萬、卅萬元交保。
檢察官隨後緊急提出曾在黃錫薰家中搜出北市府政風處調查報告,以及疑似教導串供的「教戰守則」筆記,向高院抗告,前天獲高院撤銷交保裁定。
黃否認有高層授意 教戰守則是律師意見
台北地院昨傳喚黃錫薰、李媺,法官提出黃錫薰的筆記問他「承認簽字、不記得」、「單價過高,以專業判斷」、「預算不是我編,僅疏失非我本意」等文字,質疑這是否為高層授意,黃錫薰則說,這是律師意見。
至於新生高工程案的招標價格為何會突然增加,黃錫薰說「不清楚」、「不記得」,但法官發現,遭收押共犯陳智盛卻緊咬黃錫薰,指招標價格是黃指示增加,其他證人也有相同說法,法官認為黃「不知情」的說法不實,且還在他住處查到「北市府政風處調查報告」。
法官認為,黃錫薰在被政風處調查期間竟能取得政風報告,顯見他可能利用職務及地位影響共犯及證人;另昭淩公司承辦人李媺為本案關鍵人物,她的說詞與在押共犯陳智盛矛盾,因此黃錫薰、李媺均有羈押必要。
合議庭昨天經四小時開庭、三小時評議,於昨晚七點四十分裁定黃、李兩人羈押禁見,以利後續偵辦,加上先前已被收押的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本案目前共有三人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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