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白玫瑰運動 要不適任法官滾蛋


色狼性侵6歲女童獲輕判 15萬網友聲討要法官停職
 


新聞中心-中國網 news.china.com.cn
  時間: 2010-08-25  責任編輯: 葉子


台灣甲仙6歲女童遭性侵,一審法官卻因“女童沒強烈反抗”而做出輕判,網友在網上連署表達憤怒。圖片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8月25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法官爭議判決,引發網友憤怒連署討公道!台灣一名林姓男子性侵甲仙鄉六歲女童,被檢方求處重刑,一審法官輕判三年兩個月。網友批評判決太離譜,在網上集體要求法官停職接受調查,短短一週已累積15萬人連署。高雄地院表示,這是法條適用解釋問題,網友誤會了。
今年二月六日,林姓男子在甲仙鄉圖書館,將落單六歲女童抱到左大腿上性侵得逞,落網後檢方以強制性交罪求處七年十個月;但六月中旬一審時,合議庭法官莊佩君、王俊彥及楊國煜認為女童沒強烈反抗,判三年兩個月。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案發時女童坐在林嫌左腿上,姿勢重心並非十分穩固,若女童有意掙脫,林嫌便難以在未脫去女童運動褲的情況下犯行;因此改以“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判處林嫌較輕刑責。
判決結果很快在網路上傳開,網友紛紛痛罵法官,本月16日還在網上發動連署,要求“免職調查六歲性侵案法官”,引起廣大迴響;截至24日晚為止,連署人數超過14萬9千人,還有上萬人等著要加入連署。
有網友留言說,就算被害者是成年人,遇到這種事也不一定敢反抗,她質疑做出這項判決的法官,“是不是考試考到腦袋燒掉啊?”
高雄地院庭長李淑惠表示,大家都誤會承審法官是以被害女童同意情況下發生關係,此案並無證據顯示嫌犯有強暴脅迫行為,因此無法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求刑,檢察官也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法官才會在“罪疑唯輕”的原則下判決。
李淑惠指出,這案子法官根據相關條文判決,已是“準強姦罪”,並非故意輕判,對女童來說並無同意、不同意問題,不能因為她沒有同意能力,就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判決。





色狼性侵6歲女童獲輕判 15萬網友聲討要法官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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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甲仙6歲女童遭性侵,一審法官卻因“女童沒強烈反抗”而做出輕判,網友在網上連署表達憤怒。圖片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8月25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法官爭議判決,引發網友憤怒連署討公道!台灣一名林姓男子性侵甲仙鄉六歲女童,被檢方求處重刑,一審法官輕判三年兩個月。網友批評判決太離譜,在網上集體要求法官停職接受調查,短短一週已累積15萬人連署。高雄地院表示,這是法條適用解釋問題,網友誤會了。

今年二月六日,林姓男子在甲仙鄉圖書館,將落單六歲女童抱到左大腿上性侵得逞,落網後檢方以強制性交罪求處七年十個月;但六月中旬一審時,合議庭法官莊佩君、王俊彥及楊國煜認為女童沒強烈反抗,判三年兩個月。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案發時女童坐在林嫌左腿上,姿勢重心並非十分穩固,若女童有意掙脫,林嫌便難以在未脫去女童運動褲的情況下犯行;因此改以“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判處林嫌較輕刑責。

判決結果很快在網路上傳開,網友紛紛痛罵法官,本月16日還在網上發動連署,要求“免職調查六歲性侵案法官”,引起廣大迴響;截至24日晚為止,連署人數超過14萬9千人,還有上萬人等著要加入連署。

有網友留言說,就算被害者是成年人,遇到這種事也不一定敢反抗,她質疑做出這項判決的法官,“是不是考試考到腦袋燒掉啊?”

高雄地院庭長李淑惠表示,大家都誤會承審法官是以被害女童同意情況下發生關係,此案並無證據顯示嫌犯有強暴脅迫行為,因此無法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求刑,檢察官也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法官才會在“罪疑唯輕”的原則下判決。

李淑惠指出,這案子法官根據相關條文判決,已是“準強姦罪”,並非故意輕判,對女童來說並無同意、不同意問題,不能因為她沒有同意能力,就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判決。

色狼性侵6歲女童獲輕判 15萬網友聲討要法官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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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甲仙6歲女童遭性侵,一審法官卻因“女童沒強烈反抗”而做出輕判,網友在網上連署表達憤怒。圖片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8月25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法官爭議判決,引發網友憤怒連署討公道!台灣一名林姓男子性侵甲仙鄉六歲女童,被檢方求處重刑,一審法官輕判三年兩個月。網友批評判決太離譜,在網上集體要求法官停職接受調查,短短一週已累積15萬人連署。高雄地院表示,這是法條適用解釋問題,網友誤會了。

今年二月六日,林姓男子在甲仙鄉圖書館,將落單六歲女童抱到左大腿上性侵得逞,落網後檢方以強制性交罪求處七年十個月;但六月中旬一審時,合議庭法官莊佩君、王俊彥及楊國煜認為女童沒強烈反抗,判三年兩個月。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案發時女童坐在林嫌左腿上,姿勢重心並非十分穩固,若女童有意掙脫,林嫌便難以在未脫去女童運動褲的情況下犯行;因此改以“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判處林嫌較輕刑責。

判決結果很快在網路上傳開,網友紛紛痛罵法官,本月16日還在網上發動連署,要求“免職調查六歲性侵案法官”,引起廣大迴響;截至24日晚為止,連署人數超過14萬9千人,還有上萬人等著要加入連署。

有網友留言說,就算被害者是成年人,遇到這種事也不一定敢反抗,她質疑做出這項判決的法官,“是不是考試考到腦袋燒掉啊?”

高雄地院庭長李淑惠表示,大家都誤會承審法官是以被害女童同意情況下發生關係,此案並無證據顯示嫌犯有強暴脅迫行為,因此無法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求刑,檢察官也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法官才會在“罪疑唯輕”的原則下判決。

李淑惠指出,這案子法官根據相關條文判決,已是“準強姦罪”,並非故意輕判,對女童來說並無同意、不同意問題,不能因為她沒有同意能力,就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判決。


更新日期:2010/09/05 09:56 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網友反彈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累計已突破廿八萬人,司法院雖已建議法務部修法,但社運人士認為,司法院不該把問題推給法律,迴避不適任法官等問題,他們仍將串連持續施壓。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她樂見修法,但問題不見得出在法律,法官擁有法律解釋權,三番兩次以「未違反意願」等理由輕判性侵幼童案的「恐龍」法官,顯然完全不了解兒童的行為,才會做出有違常理的判決。政府亟需通過「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支持兒童專家證人制度,勵馨仍將發起「一人一信寫給司法院」行動,明天起po上網(www.wretch.cc/blog/gohblog),供民眾上網連署。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也認為,現有法律確有修法空間,但司法院明顯在迴避不適任法官的問題,日前司法的焦點放在法官收賄、關說等弊案,忽略了判決品質的問題。


這些輕判性侵案的法官並未違法,但顯然與社會脫節;建立法官檢察官評鑑制的目的是邀請法律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處理「不符合社會期待的爭議判決」,其結果不見得一定要立即淘汰或處罰不適任法官,而在建立「調和」機制。


連署已突破廿八萬人的正義聯盟發言人Eva強調,司法院不能以修法搪塞此一議題,應傾聽人民聲音,期待司法院能有「自省式修法」,「白玫瑰運動」仍將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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