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PO文批攝影家「訟棍」 免賠

PO文批攝影家「訟棍」 免賠

更新日期:2010/09/14 04:11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告遍機關、學校和名人的生態攝影家林英典又出手了!他控告台北縣土城市女子陳智帆,在網路上張貼「史上最強,一代訟棍以圖利為己任,置司法資源為度外」文章誹謗他,索賠30萬元,不過板橋地院審理認為,刑事方面陳女已獲不起訴處分,且文章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駁回告訴;陳女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
林英典近年持續控告未經允許使用他照片的個人或單位,每張照片要求10萬元以上賠償金,其中有不少學生為交作業報告引用照片,也被求償;林某主張,陳女在網路張貼誹謗他的文章,造成他身心受害,因此索求30萬元精神賠償;陳女主張,這些文章她以為是公開新聞或判決才轉貼,沒有惡意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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