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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曾是舊愛/偷情上賓館 嫂誣告小叔性侵

曾是舊愛/偷情上賓館 嫂誣告小叔性侵

更新日期:2011/03/16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鄭淑婷/綜合報導〕這種灑狗血般的劇情,竟發生在現實生活!
兄弟反目 媳婦打傷婆婆
年輕的徐女與基隆的石姓男友分手,卻又嫁給石某的哥哥,這下子,舊情人變成小叔,徐女竟背著老公,主動向小叔「求愛」,並發生多次姦情,後因不滿小叔疏遠,竟指控小叔多次性侵她;案經基隆地院調查,認為徐女說謊,昨依誣告罪判徐女4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石某的父親獲知判決後說,「感謝法官還給兒子清白」,談到徐女,他哽咽地說,「全家被她害得很慘,她害兄弟反目,還誣告兒子,家中窗戶全都被她砸破玻璃,連我太太都曾被她打傷頭」。
石某則說,「和徐女分手後,就沒有在一起,哥哥曾當著我的面,叫大嫂不要亂告,想不到被哥哥說中了!」
約上賓館 想求舊愛回頭
記者昨未聯絡上徐女,但她在法庭向法官陳述,為了想跟舊情人復合,又不會處理男女感情問題,一時被愛沖昏頭,才捏造被性侵,她知道錯了。
根據判決內容,29歲的徐女原與同齡的石某交往,分手後,徐女在母親經營的餐館結識石某的哥哥,進而交往,於93年結婚;婚後,徐女與石某成為叔嫂關係,並住進石家,去年3月,叔嫂竟在基隆市的旅社發生多次姦情。
男的想抽身 女的告性侵
後來,石某為結束不倫戀而刻意疏遠徐女,竟遭徐女指控性侵,到案時,石某坦承和徐女在旅社發生多次關係,但強調是大嫂主動,還說,他不想和大嫂在一起,但大嫂一直傳簡訊給他,內容有「我知道我永遠愛著你,我希望你能等我,我會跟你哥哥離婚的…」等。
基隆地檢署偵查,根據徐女的簡訊等證據,認定徐女和石某是兩情相悅而發生性行為,並非性侵,遂予不起訴,反以誣告罪嫌起訴徐女;法院審理,以徐女只不過為了男女感情糾葛,竟虛偽指控石某性侵,虛耗司法資源,但審酌她犯後態度良好,且已深表悔意,判處4個月徒刑,以茲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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