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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早知泡棉危險 省錢不換」她將一份檢查報告給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但巿府聯合稽查卻沒有該兩項。 台中巿議員更爆出,A LA土地面積173平方公尺,市府卻拿12年前的舊資料

「早知泡棉危險 省錢不換」

【曾雪蒨、鄧玉瑩、許淑惠╱台中報導】檢方偵辦ALA大火案,已朝公務員包庇、怠忽職守追查。該店女會計昨向檢方供出,ALA去年安檢時被查出天花板泡棉不合規定、門太小,她將一份檢查報告給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但巿府聯合稽查卻沒有該兩項。
台中巿議員更爆出,A LA土地面積173平方公尺,市府卻拿12年前的舊資料指只有103平方公尺,也質疑巿府官員「不是刻意包庇,就是裝傻!」

檢方查官員包庇

台中檢方連日勘察發現,ALA PUB不僅逃生出口被堵住、整棟建築都沒有窗戶;台中地檢署昨借提在押的ALA夜店老闆王銘哲,同步傳訊該店的陳姓女會計(42歲)。
陳女供稱,去年中旬,該店請民間公共安全技術士進行建物公共安全檢查,技術士就已經發現天花板泡棉不合規定,在檢查報告的屋內圖示上註記「天花板有易燃材質、門太小,應予以改善」;她告知老闆,但「老闆很小器,置之不理,還說如果門太小,全台中市的PUB門都太小。」

門太小未列稽查

陳女說,事後將該檢查報告製作兩份,一份給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另一份由店方收下,事後店方有收到市府「限期改善」的公文,但「之後每一次的消防安檢、聯合稽查小組臨檢,都沒看到有檢查天花板泡棉或門太小的項目。」
但王銘哲對此強調不知情。檢警已將這份關鍵報告扣案成為重要證據。
事實上,一名ALA離職員工也向《蘋果》爆料,約5、6年前ALA的2樓就發生過一次小火災,當時他們自行以滅火器撲滅,消防隊到場後研判是電線走火引燃隔音泡棉,建議隔音泡棉應該換成防火防焰材質,但該店卻一直沒改善。

實際面積搞不清

台中市議員何文海昨天指出,發生大火的夜店A LA其實土地面積173平方公尺,約52坪,跟市府稽查過程中一再強調只有103平方公尺、30坪面積落差近1倍,痛批市府5年安檢21次,對建物實際面積卻還不清不楚,根本就是「視而不見」、「胡扯」!
台中巿副市長蕭家淇則表示,該店在1999年向經發局進行營業登記後,才開始進行實際建物清查丈量與安檢,總計的確是103平方公尺,數據並非市府捏造。

ALA 3大違失

◎建物消防違規:
˙檢方勘察發現,2樓地板是違建的鐵皮夾層地板、樓梯過窄;失火時,1樓安全門及2樓逃生門均未開;整棟建築沒有窗戶。
◎擅自擴充面積:
˙中市府沿用1999年丈量的土地面積資料,12年來ALA大舉擴充營業面積,市府皆未掌握,火災後仍未察覺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
◎曾失火未改善:
˙離職員工向《蘋果》爆料,5、6年前即曾因電線走火引燃隔音泡棉,員工以滅火器撲滅,但多年來仍無改善。
˙陳姓女會計向檢方供出,去年安檢時已被查出天花板泡棉不合規定、門太小,遭市府要求限期改善,但老闆很小器無意改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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