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2年2月17日 星期五

枕邊人斷背山 妻子訴離獲准

-字
+字
中央社 – 2012年2月17日 下午8:42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7日電)苗栗縣1對夫妻結褵20多年,育有3名子女,妻子以兩人從未接吻過,且發現丈夫與男姓友人「斷背山」多次發生性關係,難忍自己淪為傳宗接代工具,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郭姓婦人與潘姓男子於民國77年結婚,婚後共同經營婚紗店,並相繼生下3名子女;88年間,潘姓丈夫將事業逐漸移往中國大陸,妻子原本留在台灣工作,直到5年前才前往大陸互相照料。
判決書中指出,郭姓婦人初到大陸上海,發現丈夫與多名男子過從甚密,除了將住處供男員工住宿,「每天叫他起床,兩人一起刷牙、如廁」,還寫情書給對方抒發愛恨。
婦人質問男性友人後,始知丈夫曾與對方發生多次性關係,猶如晴天霹靂,直覺自己淪為傳宗接代工具,「是身為女人最大悲哀」,向法院訴請離婚。
婦人向法官指控與丈夫是奉父母之命成婚,無感情基礎,相處越久越發現丈夫「性向成謎」,對同性「性」趣高於異性,夫妻間未曾接吻,常獨守空閨,少有性生活,卻數度撞見丈夫與男性友人狀甚親暱、接吻。
潘姓男子則稱兩人既然育有3名子女,「怎可能沒接吻?」反控妻子沉迷網路遊戲、濫交網友並外遇,惡意污衊,並反訴離婚。
苗栗地方法院傳喚潘男的2名男姓友人作證,證實潘男與對方多次發生性關係,且審理過程中,夫妻兩造針鋒相對,言語盡是輕蔑、挑釁、攻訐,認為婚姻關係已破裂不可回復,判准雙方離婚。
至於2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潘男,同時支付郭女新台幣269萬元;郭姓婦人則須每月支付2名未成年子女共2萬5千元撫養費。1010217

網誌存檔

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