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林姓男子昨日凌晨侵入民宅,並將衣物脫到僅剩一條內褲後,趴到女屋主身上,被害女子高聲呼救,警方聞訊趕到,將他逮捕,男子辯稱是要行竊,沒有其他意圖,警方對此存疑,但因被害人並未遭性侵,訊後仍將嫌犯依強盜未遂罪嫌移送地檢署繼續偵辦。
警方表示,家住安南區的林姓男子(28歲),昨日清晨四時許,入侵對面民宅,並且脫下全身衣物,僅穿著內褲,直奔2樓黃姓女子房間,黃女發現有人闖入,意圖鎖門時,仍被林嫌強行推開房門,並摀住被害人嘴巴,將她壓在地上。
被害人情急之下,大聲呼救,家人聞訊立即報警,並趕來協助,林嫌情急之下立刻往外衝,匆忙間只順手帶走長袖上衣,其他衣物則棄置在屋內。
三分局海南所警員黃保銘、吳俊億據報趕抵現場,發現嫌犯的長褲內還留有證件,依照證件上的照片,在附近巷弄內搜捕。
嫌犯見形跡敗露,也不敢返家,在附近躲藏近1個小時,由於晚間氣溫下降,只好撿了一條破布包裹下身,被查獲時相當狼狽。
警訊時,嫌犯坦承入侵民宅,但辯稱是要竊盜,但過程間因肚子不舒服,才把衣物脫掉上大號,後來是因形跡敗露,心慌之餘才會將被害人強押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