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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女客給3千要求性服務 運將怒拒報警

女客給3千要求性服務 運將怒拒報警

如何遇到乘客不合理的要求,計程車司機要如何自保?台北市一名鄭姓駕駛,3日晚間從桃園機場載一名洪姓女子回台北,女乘客表示願意付3000元,要求運將替她性服務,運將不肯,對方就賴在車上不肯走,直到用行車紀錄器蒐證報警,警方到場,女子才肯罷休,付了車資離開。

飯店門口前,計程車來來往往,忙著接送旅客,但一名鄭姓駕駛怎麼也沒想到,開車賺辛苦錢,竟然會遇到乘客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這個月3日晚間10點多,他在桃園機場載到一名洪姓女子,按照她的要求,開到台北市長春路一間飯店,跳錶跳了44公里,車資1160元,到了台北市這間飯店,讓女子下車準備收錢,沒想到這名女子竟然提出,以3000元為條件,要求司機一起到洗手間,幫她做不雅動作。

鄭姓駕駛不肯,覺得不對勁,趕緊把行車紀錄器轉向,拍車內狀況以求自保,但對方就是不肯下車。

飯店前上演行車糾紛,鄭姓駕駛只好報警處理,在員警協調下,對方才心不甘情不願,付了1千多元的車資,入住飯店,但洪姓女子的行為已經涉嫌性騷擾,當時司機自認倒楣,沒有提出告訴,否則女子恐怕得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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