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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

職場實習方案 畢業生紛求去

職場實習方案 畢業生紛求去

更新日期:2010/03/10 00:07 游婉琪

【記者游婉琪專題報導】轉眼又到畢業季,社會新鮮人擔心「畢業即失業」,更擔心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卻只有22K的薪水!

為促進青年勞動人口就業能力,政府去年起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每月補助企業每名媒合成功的實習生2萬2千元薪資,實習期限一年。方案推動超過半年,已有超過7千名實習生解約。根據人力銀行調查結果發現,5成2實習生認為實習方案效果不彰,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願景太美好 實際有落差

國立大學應屆畢業生瑜瑜(化名),提早一學期畢業後,在師長介紹下進入台北某科技公司上班。家住桃園的瑜瑜,2萬2薪水無法支付在外租屋與生活所需,她每天得花費3個小時通勤上班。

瑜瑜表示,當初面試時對方「把話講得超好聽」,承諾瑜瑜在公司裡,可以接觸科技新產品、學習網頁設計,讓剛出社會且擔心工作難找的瑜瑜對工作充滿熱忱與憧憬。

上班後,瑜瑜很快發現,公司剛成立,不僅沒有任何實習制度,每個員工手邊已經有忙不完的業務,根本沒空理會實習生。同樣的問題,如果不清楚想問第二次,只會換來對方「妳怎麼什麼都不懂?」的回應。

瑜瑜利用閒暇買書自學,和另一名實習生研究如何架設網頁。但公司主管和正職員工對實習生的漠視態度,讓瑜瑜無法忍受,便離職準備公務人員考試。

瑜瑜表示,公司生產的產品牽扯太多專業技術背景,不是樣樣都可自學,當她遇到問題時,卻無法得到協助,長期下來,連主管都暗示她離開公司,到別處發展。

無獨有偶,瑜瑜的雙胞胎妹妹佳佳(化名),畢業後透過實習方案很快找到工作。因為有了姊姊的前車之鑑,佳佳選擇了一份和自己大學所學相關職位,進入幼兒教材出版公司。

同樣情節再次上演。佳佳面試時,公司誇口承諾會將她培訓成幼兒講師,實際上工後,佳佳比姊姊需要花更多時間通勤,卻覺得自己像「接電話小妹」。原先鼓勵女兒,不論薪水如何,有學到東西最重要的媽媽,開始對政府釋出大量職缺,提供企業招聘新鮮人的實習方案感到質疑。

姊妹倆的母親表示,年輕人並非都喜歡輕鬆又有錢拿的工作,看著兩個女兒從畢業後找到工作的興奮,到後來學習意圖被抹煞。上班找不到事做,只能發呆、上網。她批評,政府出錢提供畢業生工作機會,企業卻沒有制定完善的培訓措施回應,造成雙方白白浪費一年。

主動爭取應有的權益

教育部技職司專委章忠信表示,針對媒合成功的企業,教育部會要求按月填寫實習生考核表;實習生也會透過問卷反應實習現況。各校專員會不定期至企業訪視,輔導實習狀況不佳學生。

媒合成功時,企業會與實習生簽訂契約,契約內容若有變動,企業應主動向實習生溝通,解釋變動原因。若企業沒有事先協調,實習員有資格轉介其他企業,教育部也會視問題情況凍結企業進用實習生的權利。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辛炳隆表示,年輕人有學習動機很好,但應爭取法定權益,別讓自己被企業剝削。辛炳隆鼓勵,如果有更好的工作機會,實習生與其長久閒置在輕鬆的崗位上降低就業能力,不如趁年輕接受更多磨練。

「我覺得在這裡就像是真的在工作!」政大新聞系應屆畢業生秦于婷表示。目前任職電視台記者的她,從前兩個月開始在實習單位安排之下,接受剪輯軟體、文稿寫作等培訓課程,經過大量的實做練習。半年後的現在,包含秦于婷在內共6名實習生已轉為正式員工,並可選擇繼續和公司簽約兩年。

秦于婷表示,以實習生身份進入電視台,讓她從頭學習,相較從其他電視台轉來的記者,主管對實習生擁有較多包容心。即使薪水不高、工作時間長,秦于婷認為,只要把這一年當作在學校上課,不用繳學費還有薪水可拿,心態就會比較平衡。

好制度留住好人才

透過實習方案申請11名實習生的名生旅行社,實習生到職後的前半個月,每天上午必須參加半天培訓課程,下午則進行實戰演練。副總經理李安國表示,實習生並非皆畢業於旅遊相關科系,安排一名正職業務搭配一名實習生接洽客戶,實習生遇到問題時可以馬上問。一個月後實習生也可比照正式員工,除基本薪資外,最高可領5萬元績效獎金。

李安國表示,中間雖有2名實習生因不適任解約離職,但其餘9名實習生只要一年後有意願留任,旅行社承諾全數轉為正職。他表示,比起重新徵才面試不知道實際表現如何的求職者,實習生在公司受過一年訓練,主管能確實掌握個人表現。

企業培訓新人不易

李安國指出,企業培訓新人不易,尤其是流動率大的行業,往往好不容易培訓新人,會因追求更高薪資跳槽,枉費企業培訓的成本。他坦承,經濟不景氣情況下企業能省則省,政府付錢「不拿白不拿」。

秦于婷表示,撇開薪資不談,某些行業確實需要實習制度,否則學生在校所學難以滿足職場所需。瑜瑜媽媽則認為,企業不應只貪圖一年免費勞工,如果能建立完善的實習制度,一年後不怕實習生離職。

申請程序費時耗力

即使有了政府補助,李安國也抱怨,實習申請程序繁雜,企業沒有統一聯絡窗口,必須向各別學校接洽。在文件往返過程中,不同學校所要求的文件與流程也不同。申請成功後,來自不同學校的實習生,薪資發放時程也必須與校方配合,造成作業不便與人力浪費。

1111人力銀行統計發現,企業從開始申請到實習生報到,平均需花費46天時間,沒有統一窗口是耗時主因。對於遊戲規則如此複雜,李安國表示,畢竟錢是政府出的,企業申請程序受阻,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公關總監何啟聖表示,企業實習方案立意良善,但主管機關經驗不足,造成企業與求職者怨聲載道。他指出,就曾有企業即使面試通過後,仍受限於校方規定的實習生報到日期,無法及時進用新人,導致人事任用緩不濟急的窘境。

公關副理林賢雅表示,現今職場競爭快速,各校作業標準不一,難免影響學生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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