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4/06 20:01
基隆市一位詹姓婦人為了一面圍牆和國有財產局打官司,原來婦人5年前以30萬買了一戶位於水土保持區的舊房子,還繳了10萬元的土地租用補償金,事後,國有財產局命令婦人把房子拆了,否則不退租金還要開罰,讓婦人欲哭無淚,痛批政府在搶錢。
就是為了這面不能拆的牆,讓詹姓婦人與國有財產局的土地糾紛打了5年的行政訴訟,詹姓婦人前前後後花了60萬元買房子、修房子,還付了租金給國有財產局,最後一紙公文下來,心血化為烏有。
雙方交涉5年,婦人自認倒楣把房子乖乖的拆掉,不過其中一面的圍牆,一拆就會損害鄰居的房子,婦人向財產局申訴,財產局竟然要求詹姓婦人一定要拆除磚牆才能中止租約,否則還要叫環保局開單告發。
里長痛批,圍牆不能拆,還要承租戶每個月繳2000元租金,不但花錢受氣,質疑官員沒有苦民所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