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更新日期:"2010/12/2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32歲男婚紗模特兒蘇奕丞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7歲少女,並經常以MSN騷擾,少女母親電話警告,蘇竟恐嚇少女,以其母此舉已涉「誹謗罪」,威脅她至其租屋處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蘇起訴。
蘇奕丞以電話恐嚇少女,指自己是知名模特兒,是「神明欽點藝人」,因為遭她母親誹謗後,無心工作,損失很大,因此,將對她母親提告,要求賠償800萬元,並將召開記者會,讓其母女「爆紅」。
少女因無社會經驗,相當害怕,蘇繼而發送:「明天考完試來陪我,禮拜六早上才能回家,自己找藉口跟妳媽咪說,拍照刺青發毒誓妳都得為我做…」,少女因為害怕,因此赴約。
蘇欲強行性侵時,少女曾極力反抗,除以腳踹踢外,還咬傷蘇的舌頭,但因力氣小,仍遭性侵得逞。蘇事後還以手機拍攝少女的胸部及私處,少女報案時,檢察官還要求法醫勘驗蘇的舌頭,也確實有被咬的傷痕。
據悉,蘇應訊時強調是女生自願,並指自己沒做錯事,會「誠實面對司法,司法會還我清白」。
不過,檢察官認為,蘇某犯後無悔意,造成被害少女身心受創,因此建議法官從重判處5年有期徒刑。
男模自稱「神明欽點」 性侵少女強拍裸照
更新日期:
2010/12/24 11:2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婚紗男模特兒蘇奕丞被控性侵一名17歲少女,事後並強拍裸照,雖然他強調是女方自願,但台北地檢署23日仍依強制性交、恐嚇及妨害秘密罪起訴,並具體求刑5年。
據 調查,蘇奕丞(32歲)今年7月透過網路賣保養品給被害人,之後經常以電話及即時通聯繫對方,被害人母親打電話要求他不要再與女兒聯絡,蘇某竟於11月間 以電話恐嚇少女,指自己是知名模特兒,是「神明欽點藝人」,遭她母親誹謗後無心工作,損失很大,因此將對她母親提告,要求賠償800萬元,並揚言召開記者 會讓其母女「暴紅」。
蘇某又傳簡訊要求女學生隔天考完試要陪他,還要她自己找藉口告訴母親,被害人因涉世未深,11月12日與蘇聯繫,當晚下課後隨蘇返回住處。蘇欲強行性侵時,少女曾極力反抗,還咬傷蘇的舌頭,但因力量不足仍遭性侵得逞。事後蘇某還以手機拍攝少女的胸部、私處等部位。
不過,蘇男辯稱和女學生係兩情相悅,否認性侵;檢察官請法醫勘驗他的舌頭,確認有咬痕,認定他以恐嚇手段性侵得逞,且犯後無悔意,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因此建議法官從重判處5年徒刑。
據 調查,蘇奕丞(32歲)今年7月透過網路賣保養品給被害人,之後經常以電話及即時通聯繫對方,被害人母親打電話要求他不要再與女兒聯絡,蘇某竟於11月間 以電話恐嚇少女,指自己是知名模特兒,是「神明欽點藝人」,遭她母親誹謗後無心工作,損失很大,因此將對她母親提告,要求賠償800萬元,並揚言召開記者 會讓其母女「暴紅」。
蘇某又傳簡訊要求女學生隔天考完試要陪他,還要她自己找藉口告訴母親,被害人因涉世未深,11月12日與蘇聯繫,當晚下課後隨蘇返回住處。蘇欲強行性侵時,少女曾極力反抗,還咬傷蘇的舌頭,但因力量不足仍遭性侵得逞。事後蘇某還以手機拍攝少女的胸部、私處等部位。
不過,蘇男辯稱和女學生係兩情相悅,否認性侵;檢察官請法醫勘驗他的舌頭,確認有咬痕,認定他以恐嚇手段性侵得逞,且犯後無悔意,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因此建議法官從重判處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