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救護車遭撞 聲請國賠打4折
更新日期:
2011/02/17 13:44
深夜時分,救護車載著腎衰竭病患,從水里火速開往台中轉診,就快要到達醫院前,卻在十字路口和深色自小客車發生擦撞,救護車左車身凹陷,車頭撞爛,擦撞的自小客車,還波及路邊其他車輛,撞到路邊民宅鐵捲門才停下來。
兩年前的車禍細節,開救護車的湯姓消防隊員,仍然記的清清楚楚,因為簡姓婦人被這麼一撞,成了植物人,至今仍然昏迷攤在床上,家屬申請國賠一千六百八十三萬,但法官只判賠七百六十九萬,讓家屬不能接受。
法 官認為,救護車有優先路權,婦人看到救護車沒有禮讓有疏失,又未繫安全帶才會傷的這麼嚴重,因此要負擔六成責任,儘管消防隊只付四成,但湯姓消防隊員沒有 注意路口車況也有疏失,被判四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十二萬,繳納罰金事小,但這個經歷卻讓他至今執行救護仍然有陰影存在。
一場車禍,一個被撞成植物人,消防隊員也遭判刑,家屬不滿法官判太重,將和律師研究考慮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