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當庭向法官陳述,「我知道錯了,很後悔,請法官從輕判刑,給我一個機會」,希望法官給予緩刑,因為就算判刑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目前從事美髮助理的工作,月薪不到新台幣2萬元,根本無力繳交罰金。
公訴檢察官當庭表示,初步同意張女緩刑,但前提是張女必須與周勝考談好和解;張女律師表示有困難,因案件爆發後,很難與周連繫。
張女律師表示,張女當初是因為聽信應召業者說法,周曾讓2位應召小姐懷孕,要張女偷拍與周的性愛畫面。張女坦承,用行車紀錄器拍到性愛畫面後,交由應召業者,不知被製作成性愛光碟。
顏女同樣當庭認罪,表明知錯,請法官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顏女說,她與張女都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目前從事電話總機的工作,月薪2萬2000元,無力繳交罰金。
檢方調查,周勝考疑在去年9月召妓時,遭設下陷阱,交易過程被偷拍成性愛光碟,被勒索200萬元,周最後付了30萬元。板橋地檢署6月底以觸犯恐嚇取財、強盜、媒介性交等罪,起訴應召站業者陳女、李男和顏姓、張姓應召女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