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51萬只上床2次 警員再度向吳男確認,他鐵下心說:「有!之前有,今天還沒!」林女隨即被警方戴上手銬,一路拉著她走在人行道上,引起路人側目。吳男見林女被帶走,仍不願 相信夢中情人竟是騙徒,喃喃地說:「騙人的是那個女會計啊!」癡癡地目送林女離去。 吳男說,他和林女交往近兩個月期間,曾4度北上,共發生兩次性關係,「我們年紀差很多,我不忍心,但她很主動,一進門就邀我洗澡,也幫我『含』(指口 交)。」林女則向警方供稱,她原在北市天津街悅日春卡拉OK店上班,這家店已歇業了,之前向吳男拿的錢都給了店家,她實得約6萬元,全去買名牌包,吳男給她的錢是「框全場」(買到下班的鐘點費)的費用。
一罪一罰最重15年 律師林銘龍指出,林女已觸犯本刑5年以下的《刑法》詐欺罪,加上她分別以「贖身費」、「加碼贖身費」及「欠同事錢」為由,3次行騙,若認定一罪一罰,最重 得處15年以下刑期。 北市警局中山分局偵查隊長邱主文呼籲,民眾若接到陌生人來電,應提高警覺,仔細確認身分,若對方表明有遭控制行動或強迫陪酒,應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隨意付 款。
癡情男受騙 事件簿 ◎06/04:南投吳姓男子接獲自稱「林心童」陌生女子來電,稱他曾留下聯絡方式,兩人開始密切電話聯繫。 ◎06/08:女子電話示愛要求交往,並要吳男幫她向酒店贖身。 ◎06/14:吳男北上付16萬元贖身費,又遭自稱酒店女會計指其女友先前績效不好,須再付22萬元贖身費。 ◎06/17:吳男湊7萬元北上與女子相約交錢,兩人隨後至賓館發生第一次性行為。 ◎06/22:吳男再湊15萬元北上,女子收錢後稱要回酒店辦離職,隨後兩人再上賓館,但女子稱身體不舒服,未做愛。 ◎06/29:女子稱欠同事13萬元,無法償還,吳男籌錢北上,交錢後至賓館發生第二次性行為。 ◎07/27:女子致電稱酒店領班曾在她生病住院期間代墊10萬元,再向吳男討10萬元,吳男稱沒錢,女子撂話另有恩客願意付,她要跟別人走。吳男察覺受 害,但認為禍首是酒店會計,北上報警抓人。 資料來源:吳姓被害人
剝皮妹詐財 案例 ◎2011/07/14:嘉義60歲蔡姓富農遭27歲酒女蔡佩純掀衣露奶、上床色誘,騙走91萬餘元,直到蔡女再向他討20萬元時,他才報警抓人。 ◎2011/05/18:台中一名租車行老闆愛上北市叩客酒女,花30多萬元替她贖身,開禮車迎娶卻不見「新娘」,才知受害,報警抓人。 ◎2011/01/20:新北市50歲劉男與35歲叩客妹吳淑敏電話談情,只牽過對方的手,就被騙走318萬元,後因財產遭吳女榨乾,才知受害,報警抓人。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